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对传输到监控平台的数据进行审核、修约、核算、数据存储,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国家、自治区要求。负责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州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检查、监督考核工作,建立对县市、园区环保局和各相关企业定期通报和考核制度,配合自治区完成第三方运维商年度考核(自治区如不开展第三方运维商年度考核,由昌吉州自行考核)。负责中心污染源监控软硬件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对上、下级的信息进行传输与交换。核实自动监控系统联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监测数据传输网络连通稳定性进行实时监督,分析实时上传自动监测数据,以快报、季报等形式向本局领导及机关相关科室报送各项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并按领导要求向相关部门抄送监控数据,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指导各县市、园区环保局污染源监控中心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没有成立监控中心的,对承担相应监控职责的科室进行指导)。负责开展除自治区直征的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并发放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并对辖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通过每季度通过监督考核的资料统一备案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园区环保局开展非国控企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工作和有效性审核工作,不定期对各县市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工作和有效性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形成通报。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工作,配合州环保局监测监察科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并负责指挥系统中数据库的建立更新。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州环保局应对控制大气污染的相关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州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规划、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控制目标、对策和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县市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及州环保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负责对全州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州机动车排污数据的统计、分析应用以及机动车排污总量减排核算。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机动车检测与维修维护制度。负责涉及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范围内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调查处理有关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的群众信访工作。做好废气污染源及辐射监测计量认证工作,在取得认证后依法对我州使用Ⅳ、Ⅴ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常规监测、监督性监测,特殊风险源常规监测、监督性监测工作。配合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及宣传工作。参与辐射事故处理和调解辐射污染引起的纠纷;对辐射事故造成污染的现场清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中心机房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巡检工作。对机房软、硬件故障及时处理,确保网络通信正常,确保各服务器正常运行,严格按照《中心机房巡检制度》《机房出入管理办法》执行。负责软件及通信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确保国发软件、青岛环科中枢软件与“智慧环保”应用软件正常工作。确保国发软件、青岛环科软件与“智慧环保”软件网络传输畅通。负责硬件安全运行保障工作。按时开展机房日常巡检工作、季度中心机房巡检报告及总结;定时完成对机房的运维、除尘、清扫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处理并按要求做好事故记录。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负责确保我局大楼内部网络通信传输畅通,做好网络安全传输及维护工作,实时监控整个局域网的运转和网络通信流量情况,制定、发布网络基础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各种网络应用服务运行的不间断性和工作性能的良好性,出现故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负责对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网络安全培训、指导。负责“智慧环保”工程建设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智慧环保”中心数据信息库的信息维护备份工作。负责“智慧环保”数据支撑平台中权限的设置及维护工作。负责与“智慧环保”相关软件启用和培训工作。负责会议大厅拼接屏及学习室拼接屏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电视电话会议、学习会议及大型活动时系统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做好保障工作。建立中心机房、会议大厅及学习室相关设备台账;其他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台账。负责一楼大厅电子屏幕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大屏宣传内容。微信平台信息发布、负责工作日内微信公众平台每日信息发布及更新。负责微信公众平台各类活动策划及宣传工作。收集微信平台中的投诉,及时转交局办公室。州环保局门户网站维护:(1)负责上传经局机关审核或批复的需在州环保局门户网站上更新的各项工作动态及内容。(2)负责上传经本局主要领导或分管局领导审核过的需在西部庭州政务公开内容,包括三公经费、各项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定、工作安排、计划方案等。编制整理相关信息:(1)负责日常工作动态网站、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工作。(2)负责监控中心内部环保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负责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系统数据的审核及报送。负责大楼整体介绍及“智慧环保”项目演示及讲解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应急监控科、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科、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网络管理科、信息宣传科、办公室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事业编制总数5人,在编在岗5人、员额控制3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647.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0.45万元,降低24.52%,支出1208.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0.04万元,增长79.41%,结余116.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09万元,降低85.1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中心刚成立阶段,各项工作未正常运行费用较小,2017年监控中心支出各县市有效性审核及各企业环境监控仪器设备补助及监控设备运维费用,故2017较2016支出数有所上升。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支出数340.41万元,收入决算数647.69万元,比预算增加307.28万元。支出决算数1,208.9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868.4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正常考核晋升工资、2016年绩效考核奖金等。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25万元,占99.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4万元,占0.53%。上年收入1033.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8.1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财政拨款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款结余648.78万元用于2017年支出。2017年其他收入与2016年相比减少171.9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收入中有2015年环保局代收的财政拨款170万,于2016年拨入监控中心账户。
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数340.41万元,收入决算数647.69万元,比预算增加307.28万元。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71万元,占31.49%;项目支出828.19万元,占68.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年支出数248.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33名员额控制人员费用由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承担,2017年由监控中心自行承担。
2017年初预算收入支出340.41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868.49万元,增长率255.13%,增加原因是本单位2016年正式建账,独立核算,2016年设备购置安装未完工,资金支付集中在2017年,故本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幅较大。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44.25万元,与上年858.14万元相比,减少213.89万元,降低24.9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转结余用于2017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208.9万元,与上年248.86万元相比,增加960.04万元,增长385.78%。其中:基本支出380.71万元,项目支出828.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监控中心支出各县市有效性审核及各企业环境监控仪器设备补助及监控设备运维费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16.6万元,与上年784.68万元相比,减少668.08万元,降低85.1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设备安装未完工,2017年部分完工,留质保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340.4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644.25万元,增加303.84万元,增长率89.26%,增加原因:根据昌州财预【2017】69号-2016年度昌吉州排污费追加的项目经费安排全州污水厂在线运营、在线监测有效性审核补助费206万元、设备购置费90万元、根据昌州财预【2016】00214号追加2016年度绩效考核奖励资金6万元,人员工资考核晋升追加人员费1.84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数340.41万元,决算数为1208.9万元,增加868.49万元,增长率255.13%。增加原因:本单位2016年正式建账,独立核算,2016年设备购置安装未完工,资金支付集中在2017年,故本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43万元。与上年209.37万元相比,增加967.06万元,增长461.89%。其中:基本支出348.25万元、项目支出828.1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2080505款支出7.13万元,2110104款支出9.1万元,2110299款支出170万,2110301款支出160万,2110399款支出489.08万元,2111101款支出341.1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23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6.9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57.75万元。
2017年初预算支出340.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88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5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26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8万元,实际与预算相比增加3.86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拨款。按功能分类0万元,按经济分类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08万元,降低85.14%。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08万元,降低85.14%。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0.2万元,比上年增加48.98万元,增长401.47%,增加原因是2016年监控中心成立未购买车辆,故也未发生车辆相关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7万元,占98.75%,比上年增加49.57万元,增加原因是2016年监控中心成立未购买车辆,故也未发生车辆相关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占1.25%,比上年减少0.59万元,降低48.36%,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保险及各县市检查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2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3万元,主要是相关单位来我单位设备维护及指导及企业培训用餐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60人次。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0.2万元,与预算持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3.51万元,比上年增加3.51万元。原因是业务量加大,费用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8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7万元;实际采购8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7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87.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8.46万元,固定资产428.87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41.05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44.96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项目支出决算828.18万元。其中2110104环境保护宣传9.1万元,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70万元,大气160万元,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489.0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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