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2016年自治区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预〔2016〕155号),现将昌吉州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公开如下:2016年昌吉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7.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9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2亿元)。2016年末昌吉州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4.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7.83亿元,专项债务36.2亿元)。
上一篇: 昌吉州2016年政府债...
下一篇: 关于调整2016年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