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7号),现将昌吉州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公开如下:2016年昌吉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8.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9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7.8亿元)。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6.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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