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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3-02 11:05: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昌州机编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昌吉州药品检验所更名为“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同时挂“昌吉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昌吉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中心”的牌子。

由此我所承担着三个单位的职能及工作职责,其中:承担自治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检验工作;承担部分一类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承担上级主管局下达的药品抽验任务;接受委托检验和提供药检技术服务;承担自治州保健食品的注册检验工作;承担上级主管局下达的保健食品质量分析评价工作和食品安全评价检测任务,为食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数据;承担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生物性能监测工作;承担全州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审核、上报,指导各县(市)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教育培训;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专业咨询;承办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等等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是独立的全额事业单位,下设6个科室:其中:办公室、业务科、化学室、中药室、生测室、食保科。

(三)人员编制

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是独立的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8名,实有人数21名,领导职数3名,退休人员11名。管理人员3名,技师1名,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其中:高级4名、中级8名,初级5名,聘用人员4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07.9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管理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

(二)关于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6年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收入预算为30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7.99万元占 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增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

(三)关于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支出预算为30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6.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增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基本支出预算296.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95万元,增长19.36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增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209.9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明细包括专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五)2016年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6.99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5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51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0.24万元(详见附表【4】),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减少三公开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5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持平。在职能增加、人员相应增加,业务监管范围扩大,但是公务接待费总额持平,在一定意义上是减少了,也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系统内交流学习等公务接待支出。预计接待批次10批,接待人数166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01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24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公务、食品药品检验抽检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5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较2015年预算安排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86万元,增长58.36 %。主要原因是抽验任务增加,专用材料费随着增加,人员差旅费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新疆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 2885.76 平方米,价值 110.61 万元。

2.车辆 1 辆,价值 19.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价值 19.52 万元;执法执勤用车 0 辆,价值 0 万元;其他车辆 0 辆,价值 0 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 13.21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 703.97 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或安排购置车辆经费 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昌吉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