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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7:29:51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州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7〕17号)要求,现将昌吉州粮食局2016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昌吉州粮食局部门概述

一、昌吉州粮食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粮食法规、政策措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以及粮食行业管理办法。

2、制定自治州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进出口、储备中长期规划、年度收支计划;提出全州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县(市)布局意见;汇编全州粮油综合统计年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治州粮食应急预案,建立自治州粮食监测预警机制。

3、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认真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政策和顺价销售政策;指导全州订购粮油、储备粮油收购任务的实施及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的协调工作,负责军队粮油、救灾、农村缺粮人口和以粮代赈的粮油供应工作;保障军需民用和各种紧急特殊用粮。

4、管理地方储备粮油,监督检查自治州周转粮油的储存安全,核拨费用和利息及超储备费用补贴以及军供粮油补贴。

5、会同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自治州粮油质量的监督。

6、负责自治州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对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全州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家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负责自治州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7、提出全州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布局的建议,会同工商部门规范粮食交易行为。

8、指导自治州粮食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汇编各类粮食统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有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并参与管理;参与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和消化工作。

9、负责编制自治州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管理程序对粮油基建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

10、督促、指导自治州粮食企业改革、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

11、参与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引导农民种植优质粮油作物;逐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

12、贯彻执行自治区粮食系统职工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自治州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指导协调粮食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昌吉州粮食局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法规科)、市场调控科、产业指导科、财务审计科。

有下属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预算单位3个:州军粮管理办公室、州粮食监督检查大队、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粮食局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1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

实有在职人数27人,其中:行政在职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21人;事业单位在职6人;离休2人;退休人员41人。

二、昌吉州粮食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粮食局部门决算包括:州粮食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州粮食局本级

2 州军粮管理办公室、

3 州粮食监督检查大队

4 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第二部分 昌吉州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上年应返还额度158200元,本年收入决算7625245.56元,本年支出决算7783445.56元,年末结余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

(一)上年结转158200元。其中:

1、项目支出22204款结转100800元,基本支出结转57400元 。

(二)本年收入7625245.56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625245.56元,其中:22201款7533345.56元,22999款91900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

(一)本年支出7783445.56元,其中:

1、基本支出6682645.56元,包括:22201款6682645.56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2645.56元;

2、项目支出1100800元,包括:22204款100800元;22201款10000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800元。

本年支出7783445.5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463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958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6856.76元、其他资本支出532364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本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出境)费

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

(二)接待费

本年支出6674.5元,比上年4094元增加了2580.5元。增加的原因是:上级部门、兄弟地州及县(市)调研、考察、指导、检查等工作增加,引起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车辆购置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

本年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费,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7171.05元,比上年199468.48元减少了112297.33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执行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务开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库存检查等各类检查实行了联合检查,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费等都得到了控制。

(四)培训费

本年支出9380元,比上年30754元减少了21374元。减少的原因是主要减少了出疆人员的培训人次。

(五)会议费

本年未发生会议费。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收入决算7625245.56元,比上年度收入决算8207296.53元减少了7.09%;本年支出决算7783445.56元,比上年度支出决算9987206.13元减少22.06%。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83445.56元,与年初预算8408600元对比减少了7.43%。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从2016年9月份起,单位退休职工工资转社保发放,减少了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执行数301152.5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

本年末,有在编一般公务用车4辆;本年新增固定资产634258.80元,为下属单位州粮油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购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一批。年末固定资产原值8404169.23元。无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放心粮油进农村工作经费40000元

用于自治州放心粮油进农村工作的检查指导、放心粮油“五进”宣传及爱粮节粮系列活动发生的费用。

(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经费60000元

用于自治州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质量检查、库存检查、夏粮收购前期、中期、后期的检查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主食产业化发展工作经费200000元

用于自治州主食产业化发展工作的调研、考察、检查、培训和指导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经费200000元

用于州粮油质检中心的设备维修维护、实验室改造、计量检定、评审、培训、检验检测用药剂、标样、材料、抽样等发生的费用。

(五)粮油质检仪器设备专项经费500000元

用于州粮油质检中心购买粮油质检专用仪器设备一批。

(六)下乡住村工作经费91900元

用于驻奇台县二马场村“访惠聚”工作队、驻昌吉市天池社区“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及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州粮食局本级及3个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执行数301152.5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州粮食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数63425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决算执行数634258.80元,政府采购工程决算执行数0元,政府采购服务决算执行数0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其他资金:包括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本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六)“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昌吉州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