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州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面掌握和协调自治州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为自治州党委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负责对自治州党委及其领导指示、批示的催办查办工作。
三、负责自治州党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自治州党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央自治区领导和兄弟地州领导来我州的接待服务工作。
四、负责自治州人大、自治州人民政府报自治州党委的法规性文件的政策性研究审理以及自治州党委和自治州党委办公室文件的核文把关;负责接收、翻印、印刷、传送自治州党、政、军及有关部门的文件、专件等。
第二部分 州党委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州党委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州党委办公室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州党委办公室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各项重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全面推进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930273.47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871.84元,项目支出结结转和结余1921401.63元,本年收入为20190565.17元,本年支出21271711.43元,年末基本支出结转849127.21元。
二、州党委办公室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州党委办公室经费上年结余数为1930273.47元,总收入20190565.17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20177405.09元;(2)其他收入13160.08元(主要为利息收入)。
三、州党委办公室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州党委办公室总支出为21271711.43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7390559.98元;(2)商品服务支出10979318.82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01832.63元。
四、州党委办公室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州党委办公室年终结转(结余)资金为849127.21元。
五、州党委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州党委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万元,比上年减少62.66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六、州党委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州党委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十条规定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财务管理,严明财经纪律,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当年单位无公务接待费发生,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压缩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车辆运行支出1164985.6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控制,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州党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禁止无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学习及交流活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州党委办公室政府采购计划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州党委办公室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州党委办公室绩效奖金发放严格按照制定的《昌吉州党委办公室关于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办法》,结合干部职工考勤、工作业绩等指标实行差别发放。
九、州党委办公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州党委办公室项目经费支出7486401.63元,主要用于办公、会议、培训、运行维护等服务支出。在项目经费的支出中,州党委办公室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结合工作实际公正、科学、合理使用,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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