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法规,拟定自治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
性文件、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知道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竟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按规定组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自治州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指导全州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4、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44人(机关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内设机构十二个科、室。其中:
1、办公室;
2、企业注册登记科;
3、企业监督管理科(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
4、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5、商标监督管理科;
6、广告监督管理科;
7、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8、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经济检查支队)
9、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10、法规科
11、信息监督管理科;
12、纪检监察室(人事科);
(三)人员编制
机关人员编制44人(机关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其中部门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组长),科级领导职数24名。
1、职务构成:正处级4人、副处级6人、正科级27人,副科级15人,科员5人,工勤人员3人(技师2人、高级工1人)。
2、退休人员18人(厅级1人、处级4人、科级11人、技师1人、高级工1人)。
(四)车辆情况:
单位有车辆编制数12辆,实有车辆12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7张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资产负债简表
十六、资产情况表
十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昌吉回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13,562,575.42元,调整预算收入数13,562,575.42元,决算收入13,562,575.42元;年终决算支出14,292,272.5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7,575.42元,项目支出3,304,697.08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4,111,299.84元,财政拨款收入13,562,575.42元,其他收入548724.42元(系利息收入、党建活动经费收入、打击传销经费补助收入、处置非领导集资经费收入和援助资金收入)。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支出14,292,272.5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7,575.42元(人员经费9676715.42元;公用经费1310860.00元) 项目支出3,304,697.08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初结转结余1,460,572.66元,2016年收入14,111,299.84元,支出14,292,272.50元,年末收支结余1,279,600.00元,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53,349.00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3,878.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39,471.00元(公务车运行支出239,471元、公务车购置支出0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223,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3,900.00元、公务车运行支出239,500.00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增加了2.98元,增幅11.76%。其中:公务接待支出比去年37,100.00元减少23,200.00元减幅62.53%,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2016年会议费支出77,800.00元比2015年23,600.00增加了54,200元,主要是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2016年培训费支出160,359.06元,比2015年255,211.00元减少了97,851.94元,减幅37.17%。主要是为了减少培训开支,单位自己授课培训。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执行年初下达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指标有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16年收入14,111,299.84元,较2015年收入12,399,906.06元,增加了1,711,393.78元,增幅12.1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工资增加。
2、2016年支出14,292,272.50元,较2015年支出13,909,941.89元,增加了382330.61元,增幅0.02%,由于2016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1,279,600.00元,较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460,572.66元减少180,972.66元,减幅0.12%,原因是完成了外墙保温结转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我局严格执行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3,562,575.42元,财政拨款支出13,562,575.42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3,986,914.88元,其中:
1、2016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82,217.8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29,772.53元、手续费支出2,964.72元、水费支出8,348.20元、电费支出60,854.83元、 邮电费支出15,193.60、取暖费支出132,448.36元、物业管理费支出8,976.00元、差旅费支出14,767.50元、公务接待支出13,878.00元、元、工会经费支出56,900.00元、福利费支出136,129.62元、公务车运行费支出88,179.44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805.00元;
2、2016年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04,697.08元:其中:办公费支出339.00元、印刷支出费9,787.00元、邮电费支出164,419.02元、物业管理费支出2,9830.12元、差旅费支出112,159.50元、维修费支出506,235.47元、租赁费支出2,240.00元、会议费支出77,870.00元、培训费支出160,359.06元、、劳务费支出303,203.52元、公务车运行支出151,291.56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628.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63,334.83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1、截止2016年底,工商行政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20,442,161.05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3,914,087.95元,车辆2,566,428.00元,其他固定资产3961645.10元。
2、2016年国有资产收益为0.
3、2016年非税收入385,848.39元,上缴国库385,848.39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昌吉州人工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并将奖绩效奖金结合干部出勤、工作业绩等指标实行差别发放,有效的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中央专项业务补助资金10万元,严格按照对该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落实 “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逐项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全部运用到办案经费的需要上,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率。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6年度政府采购经费支出473715.45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299800元、采购服务支出173915.45元,较年初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支出475575.53元相比,预算执行率达99.61%,基本上能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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