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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8:22:16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推动自治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建设,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人口发展目标,拟订自治州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分析工作;承担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总体规划;加强全州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负责编制自治州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5、制定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力量开展全州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依法督促大众传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义务;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的宣传倡导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6、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7、制定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8、负责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负责推动建立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9、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10、指导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11、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事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

负责编制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对州补助各县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并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2、发展规划信息科

负责全州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编制全州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人口发展动态发布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指导全州人口信息化工作。

3、宣传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基层宣传人员培训并指导基层开展宣传工作,负责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倡导;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4、科学技术科

负责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做好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工作;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制定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5、政策法规奖扶科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自治州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规范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全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列行政编制10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列机关工勤编制2名

第二部分 昌吉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24张,其中7张表格没有数据,因为我单位没有基建项目、政府性基金及由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和国有资产收益资金。这7张表格分别是: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86.7万元,本年支出786.7万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78.12万元,其他收入8.6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2万元,项目支出422.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14.43万元,会议费支出3.7万元,培训费9.2万元。

五、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上年无结转和结余。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昌吉州计生委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万元。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开支。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七、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计划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万元;实际采购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八、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本年收入比上年收入减少62.5万元,降低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万元。降低1%。其他收入减少70.8万元,降低89%.

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4.43万元,其中:2016年出国境费用为0,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11.24万元,比2015年下降0.11万元;公务接待费3.19万元,比2015年下降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480人次。2016年三公经费共下降0.51万元,今年结合实际制定《厉行节约制度》,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作出规范要求。按照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最大限度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0505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100101指行政运行,2100409款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799款指其他计划生育事务,2299901款指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附件:新疆昌吉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