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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煤炭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0:51:54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自治州发展煤炭工业的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

2、 研究制定自治州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引导行业结构调整,统筹规划自治州煤炭工业布局,对全州煤炭工业实行行业管理。

3、 依法整顿自治州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协调煤炭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组织协调自治州煤炭企业产、运、销和煤炭行业对外协作;负责权限内煤矿工程竣工验收、煤矿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批;负责煤矿企业设计方案及地质报告审核工作;负责报废煤矿的审核,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煤炭市场管理,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

4、 组织协调自治州煤炭行业的技术开发、推广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合作与交流;负责自治州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动态的统计和分析,收集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5、 负责指导自治州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指导协调煤矿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参与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管理和指导矿山救护队的工作。

6、 负责制定自治州煤矿行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管理煤矿安全培训三级、四级机构,组织煤矿管理人员参与各类培训;负责煤炭行业普法教育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煤矿职工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煤炭局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行业发展管理科

3、安全技术培训科

4、安全生产监管科

5、工程质量监督科

(三)人员编制

截止2016年末,州煤炭局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6人。设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煤炭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煤炭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昌吉州煤炭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煤炭局单位本级

2

第二部分 昌吉州煤炭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煤炭局2016年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额为7583026.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7210423.98元;支出总额为7628809.6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2565.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043.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4200.4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额为7583026.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7210423.98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额为7628809.6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2565.82元,包括:基本工资822461.38元,津贴补贴1265308元,奖金245443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38366.2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98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2043.43元,包括:办公费1090102.34元,手续费781元,邮电费1605.3元,会议费2622元,培训费7531元,公务接待费10595元,劳务费480898元,工会经费192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6700.85元,其他交通费用54285.54元,税金及附加3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4200.4元。包括:生活补贴12800元,在职人员公积金479383元,采暖补助31825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192.4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72.46万元, 其中:

项目支出2150199款其他的资源勘探业支出结转和结余678786.41元。结转和结余款项将继续用于2017年度支付“一矿一策专家会诊”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元,实际公务接待费10595元,公务接待12批次121人次,与2015年公务接待费相比下降22.96%,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人次;单位本年度有公务用车2辆,公务车辆费276700元,较2015年下降14.17%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车辆的管理和使用。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总体下降,其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及车辆运行费。

2016年会议费10395元,主要为单位召开的全州煤炭系统工作会,每季度各县市局长列会。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收入总额7583026.78元,较上年下降1.6%,上升原因主要是下属单位拨款进我单位账户下拨。2016年支出为4023026.78元,较上年下降0.00008%,下降原因主要为退休干部工资自8月纳入社保发放,减少了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另外,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尽量压缩行政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年初预算数46811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210423.98万元。增加财政拨款3029323.98万元,其中:

1、煤炭安全专项包括下属单位拨款拨入我局账户然后拨下属单位,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2043.43元,比上年度增减少1426418元,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人员减少。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有固定资产1422856元,其中: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702892万元,其他办公用资产719964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电子设备及办公用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单位政府采购计划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1万元;实际采购30.41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生产煤矿(井工)实现三级联网安排经费30万元。

(2)完成昌吉州辖区生产煤矿企业“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安排经费130万元。

(3)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州性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和对县市煤炭局的督查工作需安排资金10万元。

(4)完成“脱贫攻坚工程”任务;协调帮扶项目10个,年内完工;需落实帮扶资金35万元;部门领导赴帮扶村调研、协调帮扶工作12次;帮扶结对干部入户走访慰问几十次

2、2016年单位取得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

资金发放办法总体原则

(1)、奖勤罚懒、不搞平均主义,从实际出发。

(2)、个人绩效奖金的上下幅度不超过10%。

(3)、个人绩效奖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重复发放。

分配依据

(1)、严格执行昌州绩发[2016]2号文件。

(2)、结合单位2016年度平时考勤、年度考核。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项目资金支出专家会诊费130元,全部用于专家会诊工作。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150101指行政运行,21501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9901指其他支出(访惠聚专项),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附件:新疆昌吉州煤炭工业管理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