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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3:20:31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昌吉州水利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水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自治州水利发展政策措施、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统一监督管理自治州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客水),组织拟订自治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调配方案,对自治州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自治州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自治州水资源公报。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自治州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城乡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监测河库水量、水质,监测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自治州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建立和完善节水制度,负责城乡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监督指导城乡采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自治州防洪抗旱减灾工作。承担自治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自治州防洪抗旱工作,对城市、重要河道、中型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州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自治州内主要河流、水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工作。

(7)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具有控制性或跨流域、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自治州重点水利项目;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自治州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9)主管全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农牧区水利、农村水电电气化、乡镇供水、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城市供水水源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引进和推广水利、水电、水产科学技术;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10)负责自治州水政、渔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自治州境内部门间、区域间及与兵团之间水事纠纷,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11)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水电建设管理。组织编制、审查、申报自治州境内水利、水电、水产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负责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编审上报和实施全州水利基本建设及各类水利专项建设前期工作的年度投资计划。

(12)负责拟订水利、水电、水产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管理和监督水利部门的国有资产,对水利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州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产及多种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水利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科(自治州节约用水办公室、法规科)、建设与管理科、农牧水利科(水土保持科)、财务审计科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水利局机关列行政编制14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自治州水利局机关列工勤编制4名。

机关内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昌吉回族自治州渔政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

昌吉回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政渔政监察支队,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2名。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1名。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名。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属一般公共服务类二档全额拨款行政单位。2016年12月底水利局内设机构及所属业务科室1、规划计划科。2、水政水资源办公室(挂节约用水办公室、法规科)3、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4、农牧水利科。5、渔政管理科,6、水土保持科(原设置在农牧水利科内) 7、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8、自治州水政渔政监察支队9、自治州改水防病办公室10、自治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11、重点水利建设管理处。

2016年12月31日实际占编人数其中:1、行政编制14名,后勤编制4名,合计18名(实际占编人数16人)。2、参照依照公务员15名(实际占编人数15人),事业编制26名(实际占编人数24人)。2016年离休人员1人,抚恤金人员3人。

公用机动车辆编制数5辆,实际车辆为6辆。集中供暖办公供热面积2090.58平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水利局部门决算包括:水利局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水利局2016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 注

1 昌吉州水利局 独立核算

2 昌吉州渔业管理办公室 非独立核算(和水利局一套决算)

3 昌吉州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非独立核算(和水利局一套决算)

4 昌吉州水政渔政监察支队 非独立核算(和水利局一套决算)

5 昌吉州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非独立核算(和水利局一套决算)

6 昌吉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非独立核算(和水利局一套决算)

7 昌吉州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非独立核算(和水利局一套决算)

第二部分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州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额11474057.34元,支出总额为11894358.17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额11474057.34元,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财政补助收入10565556.99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198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78900元;病虫害控制40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300000.00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7938元;行政运行8527835.39元;水土保持70000元;防汛50000.00元;抗旱50000.00元;水资源安排的支出160000.00元;农田水利140000.00元;其它支出118900.00元。

2、其他收入908500.35元,其中:自治区水产局汇入渔民健康养殖培训40000元;自治区水产局汇入渔船燃油补贴资金14508元;州机关工委党员教育培训费2000元;2015年安全生产考核奖2万;利息收入1992.35元;区水利管理总站拨付的农田水利建设过桥贷款管理费500000元;州财政拨入水费统筹补助资金290000元;自治区水利厅拨入水资源费50000元;

3、上年度项目资金结余521470.37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额为11894358.17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

1、基本支出9421611.3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68559.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185.3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3866.14元;

2 、项目支出2472746.8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59646.8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10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结转结余资金121169.54元,主要包括以下结余:

1、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7938.00元,该资金为州财政拨付的2016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因在年底才拨付,我局来不及对补贴资金兑付到收益者手中,只能下年度再兑付。

2、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113231.54元。该资金为州财政从水利建设统筹专户拨付给我局29万,用于水利改革、宣传及信息化平台建设,今年这项工作还未完成,下年度还需继续信息化平台建设,故结余资金113231.54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严格控制各项“三公”经费。招待费上年支出为2.88万元,本年支出为2.06万元,节约0.82万元,减少比例为28.4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招待次数和人数。车辆运行费上年支出为38.10万元,本年支出为34.24万元,节约3.86万元,减少比例为10.13%。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进一步完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油气开支和维修开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总收入13813211.34元, 总支出13865972.97元,结余541470.37元;2016年总收入11474057.34元,总支出11894358.17元,结余121169.54元。2016年收支与2015年收支对比减少,减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项目资金较2015年减少,2016年结余较2015年减少420300.83元,减少原因为上年度结余的防汛项目资金、水资源费安排的编制《全州超采区划定报告》的编制费、“访惠聚”工作经费已全部支出。2016年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在年底才拨付,我局来不及对补贴资金兑付到收益者手中;州财政从水利建设统筹专户拨付给我局用于水利改革、宣传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资金,因此项工作还未完成等原因,形成结余113231.54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10964300元,2016年财政拨款决算总额为10565556.99元,预决算数基本保持平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401277.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87285.38元,主要支出为:办公费7201.28元,印刷费1024.65元,手续费2766.38元,水电费8810.78元,邮电费5662.14元,取暖费42841.04元,物业管理费14000元,差旅费117737.22元,维修费11079元,公务接待费20559.22元,工会经费44500元,福利费9523.5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580.13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2016年,国有资产总额9396250元,其中:房屋(办公楼、会议室、车库等)1645627.34元;交通工具--汽车共有7辆(局级领导干部用车2两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用车1辆)1918100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办公电脑、复印打印机等)2499212.65元。国有资产全部为本单位办公使用,无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年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管理工作,病虫害控制、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成品油价格改革与渔业的补贴、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农田水利等项目的实施,对全州水利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179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1800元;实际采购26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000元。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项目收入总额2593916.37元,支出总额2472746.83元,结余:121169.54元。支出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2459646.8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1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2016年州水利局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