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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直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7:55:45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7〕17号)要求,现将州直机关工委2016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领导自治州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及中央、自治区、州党委的部署,结合机关实际,对机关党的工作作出规划;对下级机关党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自治州机关党的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3、审批州直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支部的建立;审批州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负责州直机关党委和直属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州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党的工作的各项任务的情况。

4、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州党委的要求,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

搞好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5、 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6、 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直属

党总支部、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州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培训以及中青年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7、 按照有关规定,领导州直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

审核、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和有关党员的组织处理问题。

8、 定期听取汇报,对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状况进行届中、

届满考核;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自治州党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和问题。

9、 领导州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工作,并按照其各自的章

程开展工作。

10、 完成自治州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组织科

3、宣传科

4、机关工会

5、机关团委

(三)人员编制

核定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

第二部分 州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州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年初预算收入2112700元,调整预算收入数2597753.03元,决算收入2597753.03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2700元,调整基本支出2089753.03元,调整项目支出508000元,年终决算支出2676980.21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753.03元,项目支出605227.18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2592545.83元,财政拨款收入2590424.48元,其他收入2121.35元(系利息收入)。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计2915298.37元,其中基本支出2084678.62元,项目支出830619.75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初结转结余605948.18元,2016年收入2592545.83元,支出2915298.37元,年末收支结余283195.64元,系基本支出结转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7776.05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901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28765.05元(公务车运行支出28765.05元、公务车购置支出0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22783.44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763元、公务车运行支出20020.44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上升了14992.61元,升幅65.8%。主要原因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5次组织督查工作中加班用餐和长期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派车造成三公经费有所上升。

2、2016年没有安排会议费支出。

3、2016年培训费支出392112.91元,较2015年317380.4元增加了74732.51元,增幅23.55%。主要是州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人数有所增加。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我委严格执行年初下达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指标有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16年收入2592545.83元,较2015年收入2597753.03元减少了5207.2元,减少0.2%,基本与2015年持平。

2、2016年支出2915298.37元,较2015年支出2676980.21元上升了238318.16元,上升8.90%,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加大了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培训人数增加。二是办公用房物业费增加所致。

3、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283195.64元,较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643352.32元减少360156.68元,减少了55.98%,因为2016年培训支出、物业支出大于2015年。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我委严格执行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2780800元,财政拨款支出27808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2811006.37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32176.69元。

2、2016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43.49元:办公费支出5743.49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4066.44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8400元

5、2016年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30619.75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09887.31元、手续费支出383.4、邮电费支出9393.5元、物业管理费支出20295元、差旅费支出71936.9元、维修费支出7980、租赁费36353.68、培训费支出392112.91元、公务接待支出9011.00元、劳务费支出44501元、公务车运行支出28765.05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1、截止2016年底,昌吉州直机关工委固定资产总额673974.04元,其中汽车197700元,其他固定资产189625.55元。

2、2016年国有资产收益为0.

3、2016年非税收入0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昌吉州直机关工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并将绩效奖金结合干部出勤、工作业绩等指标实行差别发放,有效的激发了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

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专项业务补助资金508000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和购置党员教育学习资料,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率。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八、政府采购情况

州直机关工委政府采购计划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州直机关工委2016年决算公开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