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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9:46:09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自治州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自治州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管委会、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自治州工矿商贸(煤矿除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自治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宏观监管工作。

5、承担自治州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依法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6、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工矿贸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7、组织自治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依法组织自治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预测自治州安全生产形势,发布自治州安全生产信息。

8、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自治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自治州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负责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进行审查和管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自治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自治州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州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安监局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工商贸企业监督管理科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安监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安监局本级部门决算。

纳入昌吉州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安监局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州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州安监局2016年收入121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3.57万元,其他收入57.93万元。2016年支出108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51万元,项目支出773.20万元。结余374.61万元。

二、 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21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3.57万元,其他收入57.93万元。2150601款行政运行314.91万元,215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30万元,2150699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810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4.69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0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总额为108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5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0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0万元。项目支出773.20万元,包括: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78.73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689.78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4.69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374.6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4.61万元,包括:2150699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64.61万元。结转和结余款项将继续用于2017年度专家查隐患、企业班组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业务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内无出国(境)支出,较2015年支出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度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43万元,与上年支出26.24万元相比,下降了3.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与上年支出1.98万元相比,下降了21.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92万元,与上年支出18.38万元相比,上升了2.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项目是经州委组织部批准,举办的第二期全州各县市安监系统业务骨干福建培训班,所有培训相关费用由援疆办核拨到我局,本年度核拨了16万元,剩余部分由我局承担,本年度培训内容和人数较上年发生变化,培训费用有所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00元,上年度无会议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项目为迎接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检查安排的会议支出。

六、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州安监局2016年收入1211.50万元,与上年收入806.76万元相比,上升了50.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3.57万元,与上年收入766.36万元相比,上升了50.53%;其他收入57.93万元,与上年收入40.40万元相比,上升了43.39%。2016年支出1086.71万元,与上年支出677.52万元相比,上升了60.40%,其中:基本支出313.51万元,与上年支出289.56万元相比,上升了8.27%,项目支出773.20万元,与上年支出387.96万元相比,上升了99.30%。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038.77万元,与年初预算253.84万元对比,上升了309.22%,增加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包括2150601款行政运行追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追加养老保险费,215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追加非税收入返还款,2150699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追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299901款其他支出追加访惠聚活动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3万元,比上年度4.38万元相比有所上升。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差异是由于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调标,以及绩效奖等年中追加预算等情况,从而使决算数据增大。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有固定资产28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价值140.88万元,其他办公用资产141.86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等电子设备及办公用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没有国有资产收益。

(五)财政专项经费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15万元安全生产检查经费,年中拨付42.30万元非税收入返还资金用于弥补日常公务经费和安全生产检查经费不足,年末已完成预算指标,无结余。

(2)2016年财政预算年初核定全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00万元,其中拨付我局520万元,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拨付专家查隐患专项120万元。近几年我局扎实开展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粉尘、易燃易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确保一些重大隐患能及时被发现查处,在活动开展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借助专家力量排查隐患,同时对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帮助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该活动近几年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我局还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具备一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和专家开展辖区企业隐患排查、复查和标准化评审工作,确保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该项目年末结转60.01万元,继续用于下年度专家查隐患项目。

拨付企业班组建设活动专项100万元。自2015年,昌吉州党委、政府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决定在全州推进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我局按照党委、政府部署,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活动,打造“危险预知、隐患可控、机制运行有效、事故为零”的本质安全型班组,全州四千多家企业近一千个班组参与创建,上百个企业班组受到各县市表彰奖励,活动开展两年以来,自治州表彰奖励24个示范班组,奖励资金180万元。在全州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全州企业参与度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建设取得了预期效果,保障了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该项目年末结转14.60万元,继续用于下年度企业班组建设项目。

拨付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举报奖励专项300万元。州安委会办公室与州安监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照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煤矿、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农机、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为此,州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自治州重点行业领域部门,抽调人员和车辆,深入各县市(园区)、基层单位、企业一线,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同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日常工作,协助州党委、政府做好迎接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巡查、督查、检查等,积极做好会场会务、抽调人员、调配车辆以及其它各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末已完成预算指标,无结余。

(3)2016年底财政预算拨付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290万元,用于油气输送管线和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治,要求及时拨付县市(园区),因年底县市(园区)已扎帐,无法及时拨付,故全部结转,待下年度拨付。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215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57.3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检查经费15万元,年中追加非税收入返还资金42.30万元,本年度全部用完,年末无结余。

(2)2016年财政预算年初核定全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00万元,拨付至我局2150699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520万元,其中:拨付专家查隐患专项120万元、企业班组建设活动专项100万元、安委会办公室(与州安监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举报奖励专项30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上年结转244.39万元,本年合计支出689.78万元,本年结转74.61万元,结转资金继续用于下年度专家查隐患和企业班组建设项目。

(3)2016年底财政预算追加拨付自治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290万元,用于油气输送管线和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治,要求及时拨付县市(园区),因年底县市(园区)已扎帐,无法及时拨付,故全部结转。

(4)2016年财政预算年中追加访惠聚工作经费4.69万元,本年已全部用于访惠聚活动开支,年末无结余。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6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万元;实际采购1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昌吉州安监局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