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搜本站
搜索
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8:50:56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昌吉州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昌吉州种子管理站)是在原种子管理站的基础上于2006年成立的行政类的事业单位。2008年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2014年根据昌州事改办〔2014〕35号文件精神,昌吉州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昌吉州种子管理站)划入公益一类。主要职责任务为:负责全州种子管理工作、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种子繁育体系建设;负责全州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农业执法;负责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业务。

昌吉州农业局农业执法支队(昌吉州种子管理站)内设办公室、种子管理科、综合执法科、农药肥料科四个科级科室。支队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4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14名,其中:副县级领导干部2人,正科级6人,副科级3人,科员2人,工勤人员1名。目前退休人员13名,其中副厅级1人,副县级3人,正科级7人,工勤人员2人。单位现有在编公用小车一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部门决算仅有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一家单位。

第二部分 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收入总计3383811.24元,其中:财政拨款3055491.8元;上级补助收入328000元;其他收入319.44元。

2016年度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支出总计3093734.23元,其中:基本支出2893734.23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度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收入总计3383811.24元,其中:财政拨款3055491.8元:财政拨款事业运行2130104款收入2688961.4元;财政拨款执法监管2130110款收入100000元;财政拨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130122款收入100000元;财政拨款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款收入100000元;财政拨款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收入66530.4元

上级补助收入328000元,其中: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拨付种业信息统计经费38000元、玉米转基因查处补助经费60000元;农业局拨付可研报告工作经费及杂交玉米种子鉴定工作经费1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30000元。

其他收入为银行利息319.44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农业执法支队支出总计3093734.23元,其中:

1.基本支出2893734.2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9781.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47.39元;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支出1015863.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34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04.96元。

2.项目支出200000元,2016年度执法监管项目2130110款支出100000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130122款支出10000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年末结转结余共计290077.01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0077.01元,项目支出结转100000元。基本支出结转资金为非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主要是因为农业补助发展项目资金到账较晚。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总额为73801.88元,比2015年度总额79651.45元减少了7.3%。

其中2016年度因公出国经费12062元,2015年度无因公出国经费,同期增长100%。主要为徐介寿到哈萨克斯坦参加种业发展项目。

2016年度公车运行维护经费55297.88元,2015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60284.45元,同期减少8.3 %;2016年度公务接待6442元,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19367元,同期减少67%。公车运行经费及公务接待经费较上年度决算数据均有减少,主要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有关规定。

2016年培训费总计158元,为芦红梅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支出。会议费无。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度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收入总计2919498.2元,

2016年度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收入总计3383811.24元,同期增加464313.04元,主要为财政拨款增加356724.45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11000元。

2015年度农业执法支队支出总计3353049.89元,2016年度农业执法支队支出总计3093734.23元,同期减少259315.66,其中:2015年度基本支出2796510.05元,2016年度基本支出2893734.23元,同期增加97224.18;2015年度项目支出556539.84元,2016年度项目支出200000元,同期减少356539.84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收支预算为28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3.9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2016年度农业执法支队决算支出总计309.3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89.3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预决算之差为25.44万元,主要原因如下:1.2016年新增项目10万元;2.2016年度新增养老保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农业执法支队支出总计3093734.23元,其中:

基本支出2893734.2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29781.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747.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5863.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34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04.96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农业执法支队固定资产总计570675.15元,其中2016年度新增77342元。无资产收益征缴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扎实开展“进万家门、听万家言、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是在岗党员面向制种农户和820多家农资经营户,结合种子管理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分别与木垒县大石头乡朱散得村、昌吉市中山路街道熙宁社区(小渠子三村)的少数民族家庭结对认亲,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今年共为朱散得村牧民和帮扶户送去8.2万元的玉米种子、小麦种子以及蔬菜种子及慰问品,解决了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做实优势产业,保障农业供给侧改革顺利实施。

一方面扩大制种面积,确保种植业结构调整顺利实施。2016年全州制种面积达到116.5万亩,较上年增加12.5万亩,有效承接了我州棉花、玉米调减的面积,制种面积占到全疆制种面积的42%。瓜菜制种面积占全疆的95%以上。落实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基地项目资金9825 万元、自治区现代种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750万元、争取国家农发基金6000万元。另一方面创新管理,提升种子基地监管和产业服务水平。2016年在全州推行农作物种子生产三级备案制度。坚决杜绝无证生产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行为,努力消除种子生产、收购过程中的纠纷隐患,有效的规范了种子生产秩序,保护了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下大力气,防打兼治严查转基因玉米制种违法行为。面对一些制种企业和私人中介顶风作案,欺骗制种农户进行转基因玉米制种的情况状,及早动手、广泛宣传,春播后及时安排执法力量进行巡回检测,对发现的转基因杂交玉米制种及时进行彻底铲除销毁,最大限度的制种农户挽回损失,并妥善处理转基因玉米制种舆论风险,维护了我州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基地的形象。

3.强化执法监督,为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州保驾护航。

实施定点经营,创新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监管工作。对我州农资市场销售的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实行定点经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大对禁限用高毒农药和硝基类肥料检查力度。全州范围内高毒农药、硝基复混肥实现定点经营、实名购买,重点监管的高度农药、硝基类肥料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率100%,投诉举报案查处和反馈率100%,案件查处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消除危险用品的隐患,有力地配合了我州维稳工作。

突出专项治理,加大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种子化肥、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对全州辖区内12 家玉米种子生产企业的9个玉米和小麦种子样品进行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抽检;对全州农药肥料进行了质量抽检,共抽取农药肥料样品147个,对抽检结果进行了通报,对有问题的产品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为回应消费者的需要,在全疆率先开展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督抽查,制定实施了《昌吉州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程》,开展监督抽查工作7次,累计抽查样品196个,立案查处了销售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案件,通过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和执法工作实现了无缝对接和检打联动,有效的提高了执法监管效率。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有闻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和案件投诉举报、核实处理要求,对举报、投诉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2016年全州农业行政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11人(次),检查农资企业和经销店2311个(次),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125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起。查获各类违法农资126.27吨,货值金额148.21万元,调处涉农纠纷212起,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1717.6万元,其中,阜康德天利公司农药残留案件成为自治区首例典型案件。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农业执法支队项目支出总计200000元,其中执法监管项目支出100000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100000元。以上两个项目主要支出在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及劳务费上。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2016年政府采购总计7.36万元,其中计算机10台,总计4.51万元;复印件1台,总计2.8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昌吉州财政局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账户利息收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昌吉州农业执法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