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7〕17号)及《关于批复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昌州财社〔2017〕77号)文件规定,现将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述
一、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区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州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服务规程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的意见;负责区、州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指导县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经办管理;负责全州社保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承办州直范围内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费用征收及待遇审核和支付等经办服务工作;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档案查询和社会化管理等公共服务。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宣教科、综合业务科、基金核算科、基金管理一科、基金管理二科、数据信息科、稽核科、档案管理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科、征缴科、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科、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审核科、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审核科、工伤失业待遇审核科、待遇复核科、医疗生育待遇复核科、医疗生育待遇复核科、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科,共有内设科室20个。内设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
(三)人员编制: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80名,领导职数5名(正处级2名,副处级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0名。目前实有干部职工73人,其中领导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
纳入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1)
第三部分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经费总收入为4350.21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拨款等。本年度经费总支出3530.23万元,本年度结余819.98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经费总收入为4350.21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拨款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共计3831.99万元;其他收入37.64万元,其中:公益岗补贴:36.75万元,利息收入0.89万元;上年结余480.58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经费总支出353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88.21万元,公用支出146.98万元,代发原昌吉州宾馆退休人员津补贴92.57万元。项目支出2402.47万元。其中:本局项目支出769.93万元,代发企业等各种补贴1632.54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末经费结余819.98万元,其中:基本结余:236.56万元,项目结余583.42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经费123.46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经费223.06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6万元,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26.24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74.66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1.68万元,同比上年下降0.24%,其中:2016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费10.63万元,同比上年下降0.06%,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同比下降1.96%,培训费支出23.26万元,同比增长557.06%(2016年我局通过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验收,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在全国推广。国家标委会在我局多次举行经验交流会、培训班,培训费用增加)。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总支出、结余同比上年分别增加377.69万元、38.29万元、339.4万元,同比增加9.5%、1.1%、70.62%。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
本年度经费预算总收入为1467.24万元,资金来源为州财政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262.6万元,比上年增加预算204.64万元。
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收入386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1.99万元,其他收入37.64万元。增加预算2402.39万元,其中:补发职工调整待遇支出153.44万元,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68万元,代发企业各种补贴资金565.74万元,离休人员及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1167.7万元,2015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经费216万元,2015年度自治州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奖励资金136万元,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专项工作经费51万元,2015年社会保险代办员补助经费30万元,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经费、个人补助6.3万元,非税收入4.89万元。其他收入37.64万元(公益岗补贴:36.75万元,利息收入0.89万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1467.24万元。
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预算支出3530.23万元,增加预算2062.99万元,其中:补发职工调整待遇140.51万元,代发企业各种补贴资金464.84万元,离休人员及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1167.7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代办员补助经费30万元,2015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经费216万元,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经费、个人补助6.3万元,其他支出37.64万元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61.59万元,降低了31.31%。主要原因是:
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
2、继续从严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3、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规范财务管理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5万元。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九项惠民”举措,牢固树立“以敬民为民之心,行社保便民利民之道”这一宗旨,以“社会保险标准化”和“全民参保计划”两项试点工作为抓手,围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企业减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重点改革与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好社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把“社保惠民”落到实处。2016年全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达173万人(次),征缴基金49.45亿元。其中,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15万人、45.45万人、17.52万人、26.24万人、20.2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7%、101.31%、102.17%、100.95%、100.47%;征缴保险费分别达到15亿元、13亿元、1.3亿元、6056万元、439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8.18%、118%、108%、140.5%、106.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万人,参保率100%。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项目资金1854.84万元。其中代发企业退休人员各种补贴资金624.84万元(包括自治区、自治州95年以前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资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20元;2016年度国有困难、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冬季取暖费;自治区、自治州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等资金),离休人员及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1167.7万元,此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离休人员在医院门诊及住院期间医疗费用;2015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经费216万元,此专项主要用于奖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一线工作人员及经办机构业务经费;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经费、个人补助6.3万元,用于 “访汇聚”工作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资产负债简表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昌州财资管【2016】8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在清查过程中,资产编号0005891722、0005891621、0005891727、0005891723的土地,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无原值。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清查出来的缺乏价值确定依据的盘盈资产,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值作为价值确定依据,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入账。现根据规定,将以上4张资产卡片的原值由“0”改为“1”元。合计增加固定资产4元。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由18,673,847.67元,调整为18,673,851.67元,资产合计年初数由25,551,839.32元,调整为25,551,843.32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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