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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7:44:23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政策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治州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三)负责全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州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工作,依法对检验机构、生产许可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州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据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州产品质量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全州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进采用国标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自治州农业地方标准的发布;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全州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认证市场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自治州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州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棉、麻、毛、绒、服装、纺织品等各类纤维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进行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纤维质量违法行为;负责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和监督管理及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质认定等工作。

(十)负责全州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照授权开展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十一)组织制定泉州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十二)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法制科,质量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室。

(三)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数37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

(四)车辆情况:

单位有车辆编制数6辆,实有车辆6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部门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7张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7004400元,调整预算收入数12818460.85元,决算收入12912572.33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4400元,调整基本支出7954398.43元,调整项目支出5231412.62元,年终支出总计13185811.05元,其中基本支出7954398.43元,项目支出5231412.62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2912572.33元,财政拨款收入12783398.43元,其他收入129173.9元(系利息收入、援助资金收入等)。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计13185811.05元,其中基本支出7954398.43元,项目支出5231412.62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初结转结余889665.87元,2016年收入12912572.33元,支出13185811.05元,年末收支结余616427.15元,系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44800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30800元(公务车运行支出130800元、公务车购置支出0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持平,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2016年没有安排会议费支出。

3、2016年培训费支出34945元,较2015年43902元降低了8957元,降低20%。主要是为了压缩开支,建检测中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执行年初下达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指标有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16年收入12912572.33元,较2015年收入19658227.36元减少了6745655.03元,减少34%,主要是机构划转及因为当年的援疆经费有减少所致。

2、2016年支出总计13185811.05元,较2015年支出18871561.49元降低了5685750.44元,降低30%,由于2016年收入减少,压缩经费支出所致。

3、2016年初结转结余889665.87元,2016年收入12912572.33元,支出13185811.05元,年末收支结余616427.15元,系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我局严格执行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7004400元,2016年支出总计13185811.05元.主要是机构体制划转。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13056637.15元,其中:

1、2016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94077.36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093299.17元、印刷费41629、手续费578.2元、水费968.65元,电费77955元、邮电费42911.72元、取暖费支出284213.91元、差旅费支出199323.7元、维护费8894元、租赁费20400元、培训费34945元、公务接待费14000元、专用材料费79070元、劳务费支出347256.4元、工会经费支出33400元、福利费支出4764.6元、公务车运行费支出130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4478.81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1、截止2016年底,资产总额111340263.39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262079.41元,汽车1216940元,其他固定资产2542538元。在建工程99548140.02元。

2、2016年国有资产收益为0.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并将奖绩效奖金结合职工出勤、工作业绩等指标实行差别发放,有效的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昌吉回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政府采购购置办公设备16.86万元,经采购办招标新建办公楼机房建设支出17.71万元。

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专项业务资金306.4万元,严格按照对该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落实“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逐项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全部运用到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装备的购置及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上,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率。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1701指行政运行,2011706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011799指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9901指其他支出(访惠聚专项),2310399指: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