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等。
1、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林业种子的管理等工作;承担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我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3名(支部书记、局长、副局长各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办公室、种苗花卉科、测报防治科、检疫科、质量监督检验科。
2016年年末在职人数19人,退休人数1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年收入57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25万元,经营收入131.26万元)
本年支出577.51我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5万元,项目支出102.50元,经营支出131.26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70.51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9.25万元
经营收入131.26万元
二、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77.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43.7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1万元。
项目支出102.49万元,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
经营支出131.26万元。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末结转结余128.76万元,其中:森林培育资金结余27.4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2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7.13万元:;其他林业支出32.19万元。2016年度结转结余比2015年度减少7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现有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专业打药车4辆,皮卡车2辆,根据车辆情况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13万元,2016年度实际支出13.69万元,超支部分0.69万元,在林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安排支出0.20万元,实际支出0.2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次,接待人次80人次。主要用于林业系统各县市工作人员来我单位办理业务工作餐。较上年支出减少0.28万元,下降比率为0.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及2015年均为0,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57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25万元,经营收入131.26万元)
2016年支出57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5万元,项目支出102.50万元,经营支出131.26万元)
2015年收入合计68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65万元,经营收入209.33万元,)
2015年支出合计79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66万元,项目支出236.27元,经营支出209.33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是439.25万元,年初预算是359.67万元,实际拨款增加了78.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申请拨入项目资金95.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测报预报和林业防灾减灾。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林业事业机构补助经费32.91万元。其中:办公费16.40万元;水电费0.39万元;邮电费1.51万元;物业费4.47万元;差旅费2.50万元;培训费4.57元; 公务接待费0.20元;劳务费0.64万元;工会经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83万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1.75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229.42万 元 (其中有汽车8辆,价值159.21元) 2、专用设备 47.62元 3、文物和陈列品0.35元 4、图书档案0元 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37元。2016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通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增强部门支出绩效意识逐渐深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有针对性的对部门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完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拨入项目资金是95.50万元,其中:
1、“森林培育”25万元,上年结余23万元,本年支出20.55万元,结转结余27.4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林木种苗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种子的管理。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50万元,上年结余39万元,本年支出2.5万元,结转结余42万元。主要包括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费,购置药剂和防治器械,及测报站、点运行费和飞机防治管理工作经费。
3、“林业防灾减灾”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1.02万元;本年支出58.90万元,结转结余27.13万元。针对葡萄蛀果蛾病虫害的监测调查。
4、“其他林业支出”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4万元;本年支出20.55万元,结转结余32.19万元。针对苹果花腐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监测调查,购置药剂和防治器械等支出。
八、2016年政府采购说明
昌吉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政府采购支出2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2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林业事业机构”是用于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森林培育”是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出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林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七)部门“三公”经费是反映部门预算单位发生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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