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州文化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昌吉州文化馆职能是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促进文化艺术繁荣;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研究、指导、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群众文化活艺术场所的提供与管理;文化艺术的推广与普及;相关产业经营。其肩负着组织、辅导、研究、指导全州社会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业务1部(文艺)、业务2部(美术、摄像摄影)、调研室、非遗保护研究中心和行政办公室。业务内容有:舞蹈、戏曲、音乐、美术、书法、摄像、摄影、文学创作、群文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收集整理等。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文化馆是公益性一类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9人,现有群文研究馆员1人、副研究馆员6人、群文馆员11人,工勤1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文化馆决算包括:昌吉州文化馆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文化馆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文化馆本级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昌吉州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州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单位总收入41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22万元,其他收入36.06万元;总支出36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13万元,项目支出67.13万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州文化馆决算安排出国(境)费用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1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7万元,下降率30.95%,下降的原因是单位在公务用车方面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了派车单,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险、燃油实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19万元,下降率14.84%,下降的原因是单位在公务接待方面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制度及标准》,严格按照制度对接待人数、陪同人员、餐数、标准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78.59万元,其中:
1、2016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13万元、印刷费支出1.01万元、差旅费支出0.41万元、培训费支出0.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0.39万元、劳务费支出0.5万元、业务经费支出2.43万元、福利费支出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7万元等;
2、2016年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13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57万元、印刷费支出6.33万元、咨询费支出0.55万元、手续费支出0.2万元、邮电费支出2.2万元、维修费支出5.67万元、培训费支出7.96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0.4万元,业务经费支出33.3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昌吉州文化馆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计划采购的项目没有录入预算表。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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