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办理食品药品重大案件,登记,受理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等。
(二)内设机构
按照昌州党机编发(2015)31号通知精神,昌吉州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支队的单位级别为科级,全额事业拨款。
(三)人员编制
根据“昌州党机编发(2015)31号”、昌州党机编办(2016)52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1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决算包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决算。
纳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
…
第二部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决算总收入1898624.56元,其中财政拨款1698256.72元,他收入200367.84元。
(2). 2016年总支出1331944.99元。其中事业支出 1284779.99元,项目支出47165元,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1698256.72元,均为基本支出。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支出是1331944.99元。其中事业支出1284779.99元,专项支出47165元。事业支出1284779.99元,占总支出的96.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7165元,占总支出的3.6%。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结转776617.47元,其中基本结转408632.91元,重大公共专项结转367984.56元,结转原因是各县市开展的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工程验收在继续进行。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总额54118.75元,较上年增长47587.71元,主要增长部分是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上年增加。“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674.75元,较上年增加50279.65元,年初预算21000.00元,超预算和较上年增加原因,业务量增大,职能增加,监督力度加大所致。招待费1444.00元,本年招待费预算1500.00元,无超支,较上年下降2692元,下降幅度65%。无因公出国(境)等情况。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6年无召开大型会议。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实际收入比预算对比大,原因是自治区拨付食品药品专项经费22万元。
2016年实际支出未超预算,原因是2016年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各县市开展的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工程验收在继续进行。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是1698256.72元,较上年1241197.77元增加,增加幅度为36.8% ;2016年总支出是1331944.99元,较上年1222693.84元增加,增加幅度为8.9%。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实际收入比预算对比大,原因是2016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经费220000.00元。
2016年支出预算未超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万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无收益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严控不必要开支,真真将有限资金用运到食品药品监管业务。
(六)政府采购情况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来源主要是自治区拨付食品药品监管资金。2016年使用47165元,主要用于监管业务方面办公经费、差旅费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04(款)09(项):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类)10(款)50(项):指事业运行。
上一篇: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
下一篇: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