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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团委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1:35:26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

团委主要职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自治州团委在自治州党委和区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领导全州共青团的工作;领导州青学联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州性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2、参与全州青少年法规制度的宣传、实施等工作,负责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物。

3、组织全州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完成自治州党委、政府和区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指导全州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6、指导全州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以及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7、负责全州青年统战工作;做好与区外青少年的友好交流合作。

8、组织实施全州“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9、指导州、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与管理。

10、承办州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活动中心主要职能: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寓教于乐,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等方面的业余教育。

2、以社会效益、人才效益为主导,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有机统一。

3、通过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校内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兴趣培训班、科普活动班、青少年军警校、法制税校、春夏秋冬令营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生活,发展对他们科学、技术、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创造才能,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组织自治州青少年儿童与州内外青少年儿童的交流与学习,组织参加全国、区、州大赛,增进地区间青少年儿童的了解与友谊。

5、指导各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的工作

6、承办昌吉州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昌吉州团委下设办公室、少工委办公室、青联秘书处,行政编制人数为10人、工勤编制为1人,退休人数为1人。昌吉州团委下属单位昌吉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为8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团委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团委(单位)部门本级决算、所属青少年活动中心单位决算等。

纳入昌吉州团委(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团委单位本级

2 昌吉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单位

第二部分昌吉州团委(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昌吉州团委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395622.43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115626.29元,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1334471.34元;2012950事业运行722979.75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00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995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325.2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900元;2299901其他支出527000元。

2、其他收入1279996.14,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1279996.14元。

本年支出4107732.82元,其中:

1、基本支出3210782.82元,包括:20112901行政运行2326577.87元;2012950事业运行722979.75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325.2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9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8676.29元。

2、项目支出896950元;包括: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00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9950元;2299901其他支出5270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95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395622.43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115626.29元,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1334471.34元;2012950事业运行722979.75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00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995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325.2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900元;2299901其他支出527000元。

2、其他收入1279996.14,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1279996.14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107732.82元,其中:

1、基本支出3210782.82元,包括:20112901行政运行2326577.87元;2012950事业运行722979.75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325.2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9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8676.29元。

2、项目支出896950元;包括: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00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9950元;2299901其他支出5270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95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和结余664221.7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664221.74元,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664221.74元。

五、部门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78035.74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90.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445.24元。会议费支出33595元。培训费支出444161.62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入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年初下达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指标有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16年收入4395622.43元,较2015年收入3472947.48元增加了922674.95元,增加21%,主要是因为当年的自治区团委拨付资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财政拨付资金所致。

2、2016年支出4107732.82元,较2015年支出3141336.26元增加了966396.56元,增加24%,由于2016年自治区团委拨付项目资金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财政拨付资金支出所致。

3、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664221.74元,较2015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76332.13元增加287889.61元,增加了43%,因为2016年自治区团委拨付项目资金到帐晚无法支出造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初步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

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2091800元,财政拨款支出3115626.29元。自治区团委拨付项目资金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财政拨付资金支出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办公费143888.58元;印刷费52318.35元;邮电费21476.4元;差费50645.5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州团委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年总额2167268.49元。签字:年末流动资产价值1098953.49元;年末固定资产价值1068315元;包括:1年末车辆数量2辆,年末车辆价值413000元;2年末其他固定资产价值655315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昌吉州团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并将奖绩效奖金结合干部出勤、工作业绩等指标实行差别发放,有效的激发了干部工作积极性。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类)××(款)××(项):指……。××(类)××(款)××(项):指……。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附件: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团委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