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概述
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地处中蒙边境山区,现有正式职工10名,另聘用专职管护人员8名,兼职管护人员有4名,是昌吉州林业局直属的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2006年列入自治区国有林场系列。本站保护管理着11.6万亩公益林,其中国家级公益林8.71万亩,是昌吉州唯一一片国防林,林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其中的新疆落叶松等是昌吉州独特的森林类型,保护和管理好北塔山的森林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国防和生态安全意义。
52年来,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在州党委、政府、自治区林业厅的关怀下,在州林业局的坚强领导下,全站干部职工一直默默坚守在中蒙边境山区,舍小家顾大家,献了青春献子孙一代一代为维护社会稳定边境安全和保护国家级公益林付出了辛劳和汗水,奉献了青春和热血。90年代实行禁伐以来,实现了无森林火灾、无乱砍乱伐、乱捕乱猎的管理目标。为了促进北塔山林业发展提供保障,包括林区内国有林及特种用途树种的保护、管理、监测,开展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管理和使用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监测和保护林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防控和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
信息统计表)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编制核定情况: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岗5名,
专业技术岗4名,工勤岗1名。
2、部门领导职数核定情况:领导职数核定2名,其中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一名(双肩挑岗位)。
3、内设科室核定情况:无。
4、实际情况。(人员情况:现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名,其中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3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一人待转专业技术岗位);(部门领导实配情况:实配领导2名,其中八级职员是双肩挑);
二、单位决算构成:
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纳入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备 注
1 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5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5万元,森林培育收入49万元,)
本年支出181.96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万元,项目支出21.16万元)。
二、单位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58.2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9.25万元,
森林培育收入49万元。
三、单位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81.96元。其中:
基本支出160.8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69万元。
项目支出21.16万元,用于森林培育支出202608元,其他支出9000元。
四、单位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和结余125.2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1.55万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13.74万元。
五、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比率为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70元,较上年减少5530元,下降比率为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及2015年均为0,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说明
2016年收入25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5万元,森林培育收入49万元)。
2016年支出181.96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万元,项目支出21.16万元)。
2015年收入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6万元,上年结余抚育(5000亩)项目资金49万元)。
2015年支出1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0.8万元。
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21.16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符,能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决算报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1,260,000元,其中:办公费5375元;印刷费5664.4元;水电费638.1元;取暖费1452元;差旅费72219.5元;培训费6011元;公务接待费470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32830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昌吉州北塔山国有林管理站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数码影音设备。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年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管理工作。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拨入项目资金4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抚育工作检查验收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采购8.6万元,实际采购8.6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昌吉州财政局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指单位账户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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