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昌吉州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治州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负责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全州专利服务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工作,负责全州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吉州知识产权局2016年编制人数9人,其中:副县级领导3人,正科级3人,科员1人,工勤1人。内设两个职能科室即综合科和专利科。本年度8月一名正科级干部因工作变动调出本单位,目前实有人数为8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知识产权局决算包括:昌吉州知识产权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知识产权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昌吉州知识产权局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州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昌吉州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昌吉州知识产权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数2,237,400元,调整预算收入2,391,667.56元,增加预算154267.56元,其他收入200703.57,年终决算支出 2460479.98元。
二、昌吉州知识产权局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391,667.56元,其他收入200,703.57元,合计:2,592,371.13元,2015年结转经费32,287.01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收入如下:
1、 行政运行1523338.76元,
2、 一般行政管理事800000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28.8元,
4、 其他支出27000元。
三、昌吉州知识产权局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额2460479.98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1177809.79元,
2、 商品服务支出887976.25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4193.94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0500元。
四、 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12月31日末财政拨款结转164,178.16元,系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拨付工作业务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 、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91057.8 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566.86元,
3、公务接待费用2779元,
4、会议费支出0元,
5、培训费支出 9712元,
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81345.86元,较2015年 “三公”经费总支出 34,985.28元,增加46360.58 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支出0元,2016年支出0元,没有变化。
分析原因:我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支出29463.21元,2016年支出78566.86元,增加49103.65元。
分析原因:我办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严重老化,为了确保安全,进行了大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9102.65元。我局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用, 2016年支出2779元,2015年支出43051.8元,减少2743.07元。
分析原因: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接待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4、2016年会议费支出0元,2015年会议费支出0元,
分析原因:我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费支出。
5、2016年培训费支出0元,2015年培训费支出9712元,增加9712元。
分析原因:2016年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支付培训费9712元;我局日常培训费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培训标准,控制培训批次及人数,压缩培训费支出。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709868.05元,支出1709868.05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391667.56元,支出2391667.56元,收支增加681799.51元。
分析原因:
1、2016财政拨款收支增加工作业务经费580000元。
2、2016年启动机关养老,增加经费支出41328.80元。
3、其他支出(访汇聚工作经费)增加27000元,
4、2016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3470.71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年初预算数2,237,400.00元,财政拨款支出2391667.56元。增加财政拨款154267.56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预算85938.76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预算41328.80元,
3、其他支出(访汇聚工作经费)增加预算27000元。
分析原因:
1、2016年工资制度改革,调整工资标准,增加工资福利支出85938.76元。
2、2016机关养老启动,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41328.80元。
3、其他支出(访汇聚工作经费)增加支出2700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98,476.25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537.89元,邮电费7425.43元,差旅费支出12890元,工会经费支出25400元,福利费支出1069.92元,公务车运行费支出19290.36元,公务接待费2779元,劳务费7849.4元,租赁费16234.25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697468.04元,流动资产219619.04元(往来账目),固定资产总额477849元,其中:
1、汽车 1辆,价值 249500元 。
2、其他资产228349 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使用预算经费必须坚持“先批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支出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对超预算的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六)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641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55元;实际采购151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项目支出—知识产权局业务800000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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