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能:林业先进技术、实用技术,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及应用,林业推广项目和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新材料、新品种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林业科教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
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办公室、科研推广室、实验站、工程规划科、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科教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决算。
纳入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第二部分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初结转项目资金2202149.35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876347.26元,本年支出4565299.21元,年末结转项目资金2202149.35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度各项收入共计5876347.26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0000元。其中:2130206拨款1200000元,2130299拨款1700000元。
2、事业收入:2973760.92元;
3、其他收入:2586.34元,其中:利息收入2586.34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各项支出共计4509869.86元,其中:
1、基本支出:2976347.26元
2、项目支出:1533522.6元。其中:2130206支出549916.5元,2130299支出983606.1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2257578.7元,其中:2130206结余1453767.5,2130299结余803811.2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4.01万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减少0.39万元,减少比例达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支出为3.77万元,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2015年下降10%,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赴各县市为基层林业部门、涉林企业、林农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的工作;公务接待经费决算支出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评审、调研的公务便餐,较上年保持不变,主要由于各部门各干部按照中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度收入较2015年收入增加14.16万元,增加3%,主要是申请了2016年中央财政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是587.38万元,年初预算是324.71万元,实际拨款增加了262.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申请拨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准噶尔沙荒区生态修复和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参公,故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了充分发挥昌吉州东三县独特的逆温带光热资源和推广中心“访惠聚“驻村工作优势”,承担的寒丰等三个黑穗醋栗优良品种标准化丰产栽培示范推广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苗木购买、劳务费、差旅费、培训费等项目专款支出,项目已结题,完成情况较好。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年初项目结转资金89.11万元,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90万元,全年开支153.35万元,年末项目资金结转225.76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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