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州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7〕17号)要求,现将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自治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的责任。组织拟订自治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研究拟订自治州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依法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土地、矿产案件的行政复议。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自治州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组织编制自治州基础测绘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矿产资源规划、基础测绘规划。
4、承担自治州耕地保护责任,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自治州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指导和组织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论证、审核报批、项目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自治区和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听证、发放工作。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自治州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和组织实施自治州土地资源的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统计的有关规定;负责自治州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年检和土地确权勘界工作;负责地籍调查、土地权属勘界机构资质的审核;建立自治州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动态监测。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州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办法;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依法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资料的审查;负责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日常和动态管理工作。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管理和地质遗迹的保护;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自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统一管理;组织监测、监督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负责拟订上报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安排并监督检查自治区和自治州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建立和实施国土资源财务行政收费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自治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指导监督自治州国土资源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地籍统计、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并监督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统计工作。
12、负责自治州国土测绘的行政管理,审核测绘单位资质;对测绘资质单位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数据变化监测和综合分析。
13、负责并指导自治州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科、矿产资源储量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科、规划信息科、执法监察科。
另下设昌吉州处理调节土地草场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信访办、卫片办。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国土资源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单位本级
2
第二部分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州国土资源局2016年收入17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4万元,其他收入9250万元。支出1037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37万元,项目支出9650.99万元,结余19494.41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7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4万元,其他收入9250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70万元,2121201款耕地开发专项支出42万元,2121202款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2.38万元,2121203款土地整理支出6890万元,2121299款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发安排的支出550万元,2200101款行政运行696.59万元,22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万元,2200114款地质款产资源利用与保护153.96万元, 2200199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9347.90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8.29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总额为10370.3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19.37万元。
2、项目支出9650.99万元,包括:2120801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14万元,2121201款耕地开发专项支出42万元,2121202款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6749.32万元,2121203款土地整理支出1615.07万元,2121299款其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550万元,220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1万元,2200114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630.73万元,2200199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3.44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10.29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19494.41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9494.41万元,包括:土地整治项目结余19226.42万元,地质矿产利用与保护专项结余134.99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结余133万元。结转和结余款项将继续用于2016年度支付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业务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度内无出国(境)支出;
2、车辆运行费用支出48.09万元(包括整理项目支出10.31万元),与上年支出60.22万元相比,下降了20%,下降原因:我局加大对车辆的管理,外出派车时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尽量压缩外出检查时间。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9万元,与上年支出6.78万元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是安排了退休老干部座谈会、高标准农田“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支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福建测绘援疆接待、土地矿产专项整治督察、项目踏勘、国土资源及研究院矿权重置管理简政放权调研、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用餐、信访协调工作用餐、矿产专项巡查工作用餐等。
4、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57万元,与上年3.37万元相比上升了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安排了西北督察局例行督察会议及自治区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验收会议支出。
5、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5.15万元与上年27.66万元相比上升27%的原因是,除了我局通过国土资源厅、州组织部门审批,委托浙江大学对我州国土资源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以外,加大了部门下属县市局业务人员的专项培训工作。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度收入17874万元,相比2015年度收入的11682.72万元增加了6191.28万元,主要是自治区拨入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2016年度支出10370.36万元,相比2015年度支出15544.20万元减少了5173.84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拨付的土地整理项目尾款等待自治区验收批复下达后予以拨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排昌吉州国土资源局财政拨款预算813.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88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817.29万元,相比预算基本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29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包括:我州不动产登记的筹备组建工作、卫片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土地例行督察、矿政专项管理巡查、测绘管理及区、州两级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有固定资产1246.3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235.63平米,价值443万元,一般公务用车7辆、价值231.14万元,其他办公用资产51.47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综合机房等电子设备及办公用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俱)。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全州国土资源工作持续、协调发展,各项重点工作按期完成。
(1)积极配合开展、实施、监管自治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19个,收到自治区拨付项目资金8639.78万元。
(2)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州级财政配套资金1457.34万元。
(3)继续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落实经费50万元。
(4)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2.4万元。
(5)为落实福建援疆测绘工作的实施,完成城区影像图制作经费支出50万元。
(6)完成“访惠聚”工作任务;为玛纳斯县乐土驿镇柳树庄村争取土地整理项目,投入资金1623.77万元。利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住村点开展调研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投入38.88万元,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村集体年增收5万元。
2、2016年单位取得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
资金发放办法总体原则:
(1)奖勤罚懒、不搞平均主义,从实际出发。
(2)个人绩效奖金的上下幅度不超过10%。
(3)个人绩效奖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重复发放。
(4)按照单位2016年度州局机关各科室绩效考核办法得分计算所得奖金。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6年昌吉州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共21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2.71万元,房屋修缮及房屋构建159.32万元,机房建设与搬迁工程采购52.65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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