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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8:21:08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订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州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企业国有资产和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维护和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3、研究拟订自治州国有经济发展规划,探索地方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和途径,指导、推动国有经济向自治州公共服务领域、传统优势产业、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型产业集中,提升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负责指导、审批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

4、承担所监管企业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所监管企业领导任期经营目标、考核标准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指导、推进自治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联合、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6、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企业管理创新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按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7、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董事,向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9、组织实施州本级国有企业股权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产权转让交易、资产统计、绩效评价及经济运行动态监测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州本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10、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

11、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流失查处,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12、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指导、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提高国资监管覆盖面和国有资产配置效率。

13、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区州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拟订自治州地方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维护金融秩序;加强自治州金融服务协调工作,协调自治州与州内各金融机构的关系;研究拟订自治州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小金融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小金融机构建设;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规范其运行和防控风险;承担自治州金融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和小额贷款公司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负责研究拟订自治州企业上市发展规划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拟上市公司上市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做好后备上市企业的筛选、培育、服务和推荐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的有关问题;组织做好自治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增发新股等工作;负责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承担自治州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依法对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16、承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州国资委内设综合科、组织宣传科、产股(权)管理科、统计考核科、改革发展科5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编制

截至2016年年末,州国资委实有在职人数30人。

二、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州监事会办公室、州金融工作办公室两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24张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4252100元,调整预算收入数4745768.90元,决算收入4745768.90元;本年支出4738207.90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247.90元,项目支出90796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4748247.90元,财政拨款收入4748247.90元,其他收入2479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计34738207.90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247.90元,项目支出0796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上年结转和结余93834.44元,2016年收入4748247.90元,支出4738207.90元,年末收支结余103874.44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89807.72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减少7812.98元。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州国资委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用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9514元,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10416元,减少902元,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减 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293.72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204.7万元,减少6910.98元,主要是因为燃料费减少。

2、2016年会议费支出21439元,较2015年8158元,增加了13281元,主要是重点工作增加。

3、2016年培训费支出267469元,较2015年60952元增加206517元,主要是加大培训力度。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年初下达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些指标有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016年收入4748247.90元,较2015年收入6106733.15元减少了1358485.25元,下降22.25%。

2、2016年支出总计4738207.90元,较2015年支出6106733.15元,减少了1368525.25元,下降22.4%。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4252100元,2016年支出总计4738207.90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4738207.9元,其中:

1、2016年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94672.37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79441.80元、印刷费28389元、手续费704.4元、水费817元、电费18635.63元、邮电费80366元、取暖费支出57466.62元、物业管理费10295元,差旅费支出154797.2元、维修(护)费64900元,租赁费32400元、会议费21439元,培训费264469元、公务接待费9514元、劳务费支出71744元、工会经费支出16000元、公务车运行费支出80293.72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无)

八、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并将奖绩效奖金结合职工出勤、工作业绩等指标实行差别发放,有效的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采购12.6万元,实际采购12.6万元。

附件: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