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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13 10:53:05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旅游行业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结合自治州实际研究拟订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旅游工作。

2、研究拟订自治州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昌吉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3、加强自治州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治州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州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监督、验收工作;负责全州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4、承担经营旅游业务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审核和申报自治州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旅游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核外商投资旅游建设项目建议书,论证审核自治州级度假区和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含旅游宾馆、饭店);负责州县(市)旅游商品设计开发、旅游商业街建设和产品品牌营销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初审和申报国家3A、4A、5A级旅游景区(点),受委托组织评定国家A、2A级旅游景区(点);负责组织自治州申请四星级、五星级饭店的评定检查和推荐,受委托组织评定和管理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旅游宾馆饭店;负责初审和申报4S、5S级旅游滑雪场,组织评审3S(含3S以下)级旅游滑雪场;负责组织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农家乐的等级评定以及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的初评与推荐工作。

6、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7、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评先创优工作;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8、管理旅游涉外事务;组织全州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州内旅游行业派驻境外机构的上报管理事宜。

9、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法制科、旅游促进科、监督管理科。

昌吉州旅游局成立于2000年12月,现有编制行政9人,工勤2人,实有人数12人,退休干部3人。下属1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昌吉州旅游执法支队,现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旅游局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旅游局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见下表:

纳入昌吉州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旅游局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州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昌吉州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州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昌吉州旅游局(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3055200元,调整预算收入12872925.16元,其他收入521870.19元,增加预算9817725.16元,年终决算支出13394795.35元。

二、昌吉州旅游局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2872925.16元,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

1、 行政运行3383213.16元,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元,

3、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9300000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12元,

5、其他支出55900元。

三、昌吉州旅游局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总额14667986.52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2613161.26元,

2、 商品服务支出11198736.02元,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9791.24元,

4、 其他资本性支出26298元。

四、 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末结转结余2044286.53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 、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25737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744.10元;

3、公务接待费用43625.9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用43625.90元。

4、会议费支出63633.83元,

5、培训费支出 865126.50元,

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257370元,较2015年 “三公”经费总支出359716.36元,减少102346.36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支出103375.09元,2016年支出0元。

分析原因: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支出233024.27元,2016年支出213744.10元,减少19280.17元。

分析原因: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用,2015年支出45924.80元,2016年支出43625.90元,减少2298.9元。

分析原因: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接待审批制度,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4、2016年会议费支出63633.83元,2015年会议费支出48507.38元,增加15126.45元。

分析原因: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因本年承办旅游工作会议,会议费增加。

5、2016年培训费支出865126.50元,2015年培训费支出50587.5元,增加814539元。

分析原因: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培训标准,因开展福建援疆培训,及参加山西援疆培训等干部培训,培训费增加。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0,292,507.53元,其他收入1500810.59元,合计11793318.12元,支出10,974,143.76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5375330.55元,其他收入1264872.31元,合计16640202.86元,支出21910165.62元;财政拨款增加5082823.02元,其他收入增加235938.28元。

分析原因:

1、2016年机关养老启动,增加经费支出103812元。

2、2016年开展援疆培训等多项活动,增加援疆经费支出235938.28元。

3、旅游规划经费增加5000000元。

4、调标工资增加人员经费82823.02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3055200元,调整预算收入12872925.16元,增加预算9817725.16元,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3055200,调整预算14508274.52,增加预算11453074.57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预算103812元,

3、其他支出(访汇聚工作经费)增加预算55900元。

4、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0000元,调整预算收入11125061.36元,增加预算11095061.36元。

分析原因:

1、2016年工资制度改革,调整工资标准,增加工资福利支出82823.02元。

2、2016机关养老启动,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812 元。

3、旅游项目经费11125061.36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99972.66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482.96元,差旅费支出48183元,工会经费支出18300元,福利费支出2669.44元,邮电费支出2234.04元,接待费支出202310.22元,劳务费支出4000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昌吉州外办资产总额6355973.58元,流动资产4534090.88元(往来账目),固定资产总额1821882.70元,其中:

1、汽车 4辆,价值 921821元 。

2、其他资产909061.70元。

3、2016年我局资产没有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益为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州旅游局单位政府采购计划353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800元;实际采购3534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800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不断建立健全我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使用预算经费必须坚持“先批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日常支出保证我局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3、各项支出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对超预算的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4、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2016年,我局项目支出13169347.89元,其中:业务工作事务30000元,旅游专项支出13139347.89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