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昌吉州实验幼儿园位于昌吉市文化东路8号,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12934.55平方米,建筑面积5744.15平方米,教职工编制数118人;现实际在册106人,双语特岗教师8人, 离退休人员124人;离休 1人,现有班级22个,在园幼儿900余名。
(一)主要职能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纪检督察室 保教室 教研室 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2050201学前教育收入总合计为20234673.38元;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总合计为21551049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为19675145.94元
2、其他收入:559527.44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1、工资及福利支出:16396584.20元。
2、商品及服务支出:2745312.30元
3、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5555.5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63597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没有安排,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教育制定的学校“零”接待的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实验幼儿园“三公”经费支出为18856元,较2015年支出18333.98元增加522.02元。增加幅度为2%。增加的原因是车辆年限增加,维修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
七、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实验幼儿园全年总收入20234673.88元,较上年减少4314583.61元。减少幅度17%,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9月份纳入社保管理,事业收入减少。通过预算指标分析,可以看出财政预算拨款按年度预算全部到位,满足了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人员增资调标
八、项目收入支出为特岗教师工资19680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2.6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5教育支出(类)20502普通教育(款)01(项):指学前教育
上一篇: 昌吉州畜牧兽医局20...
下一篇: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