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州供销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供销社的改革发展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
2、负责有关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有关农村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推进有关农村流通现代化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全州现代农业流通网络建设工作。
3、按照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的组织协调和经营管理;负责棉花、化肥、农药、边销茶等重要物资的全州级储备工作。
4、行使州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控股和参股企业进行监管。
5、负责对全州供销社系统指导、协调等行业管理工作;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社办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州供销社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供销社系统干部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7、代表全州供销社参加全国总社和自治区供销社的有关活动,组织指导全州供销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事宜。
8、承办州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5个:
1、行政办公室
2、监事会办公室
3、综合业务科
4、合作经济指导科
5、财务统计科
(三)人员编制情况
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列行政编制20名,其中: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16名。现实有在职人员18人。离休3人,退休21人,遗属1人。
二、年度经费收支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6427676.41元,其中:行政运行2336705.60元。
2015年支出6434486.4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3186.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的原因:一是增加了死亡人员的抚恤金,二是补发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支出21113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的原因是:争取的项目资金减少。
2015年末结余和结转共计619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31490.00元(其中:遗属生活费2016年6月至12月7000元,一次性医疗费1000元,计8000元,三名离休人员增资9月至12月6960元,补发在职、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16530元);项目支出结转30500.00元(其中:2016年驻村人员经费20000元,2016年1月至2月下派干部个人补助款10500元)。
三、2015年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2015年昌吉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44800元。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414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00元。
3、公务接待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3400元(财政拨款支出340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供销社、兄弟地州部门来我单位检查指导以及县市、基层单位来我单位办理业务工作时的接待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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