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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老龄委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8-30 12:30: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6〕20号)要求,现将州老龄委2015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州老龄办主要职责:

自治州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工作的主管全州老龄的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自治州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实施办法,积极协调各级政府老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2)负责全州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切实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推动全社会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3)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督促检查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各部门和各县(市)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和部门、各单位的老龄工作。

(4) 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州有关人口老龄化的调查研究工作,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信息资料,开找老龄问题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负责协调和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群众组织认真做好老龄事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开展“助老工程”活动。

(7)负责自治州老龄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8)负责承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老龄办3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2、维权科3、宣传教育科,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三)人员编制

截止2015年末,州老龄委事业编制1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0人。设车辆编制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

纳入州老龄委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州老龄委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州老龄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下)

新疆昌吉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xls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州老龄委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情况:州老龄委2015年收入397.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78万元,其他收入:17.44万元。支出38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1万元,项目支出186.19万元,结余48.33万元。

二、本年收入39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78,其他收入17.44万元。2080205款老龄事务395.43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1.8万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支出总额为387.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41万元。

2、项目支出186.19万元,包括:老龄事务支出184.39万元,2299901款其他支出1.8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累计结转和结余48.33万元, 其中: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8.33万元,结转和结余款项将继续用于2016年度支付“老龄事业”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五、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度内无出国(境)支出;车辆运行费用支出4.78万元,与上年支出4.76万元相比,上升了0.21%,增长原因:车辆老化。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与上年支出2.25万元相比,下降了7.11%。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二、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州老龄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11.97万元。州老龄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1.97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根据昌吉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昌吉州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5号),安排昌吉州老龄办财政拨款预算311.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99万元。项目经费138万元。

三、州老龄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州老龄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1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0.2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管理部门、对考察、调研指导工作时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2.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8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06.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本年因车辆老化、工资改革、差旅费制度的调整等因素,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均有较大幅度增加。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差异是由于本年度人员级别变动、工资变动,实际发放工资和地方津补贴标准提高,以及退休费、社保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决算数据增大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办有固定资产82.17万元,其中: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49.5万元,其他办公用资产27.61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电子设备及办公用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全州上下发展老龄事业格局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1)老龄事业工作奖励金:7.6万元

(2)老年协会补助:21万元

(3)自治州首届老年人书画展、广场舞比赛:18万元

(4)走访慰问各族老年群众:19万元。

(5)老年社团及敬老宣传月活动经费:35万(州老年大学15万,州老年保健协会10万、州老年文化艺术协会10万、敬老宣传月5万)

2、2015年单位取得绩效目标考核一等奖

资金发放办法总体原则

(1)奖勤罚懒、不搞平均主义,从实际出发。

(2)个人绩效奖金的上下幅度不超过10%。

(3)个人绩效奖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重复发放。

分配依据

(1)严格执行昌州绩发[2016]2号文件。

(2)结合单位2015年度平时考勤、年度考核。

附件:昌吉州老龄委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