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授权或委托负责拟定昌吉州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动态;具体指导全州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组织开展工程交工前的质量检测,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
2、机构设置
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相当于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2名,是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第二部分 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部门决算数据本年为第一次填报,因此不存在与上年数据的对比,现将本年收支结余情况作如下说明:
本年收入1275044.83元,其中财政拨款1174828.68元。本年支出1197774.58元,其中基本支出989124.68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208649.9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85704元。年末结转结余77270.25元。
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三公经费均在局机关统一核算,预算未安排,决算也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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