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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法学会2015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8-30 18:56:5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自治州法学会的日常工作,参与指导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组织、推动各种形式的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协调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开展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外法学交流计划,组织开展同国内省市区间的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3、组织会员参与自治州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单行条例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咨询、论证工作,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

4、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联系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团体会员工作;组织会员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主办法制、法学刊物,编辑法学资料。

(二)内设机构:

州法学会办公室、法学会综合科

(三)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员6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州法学会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州法学会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州法学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州法学会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昌吉州法学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昌吉州法学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昌吉州法学会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合计70811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609615.96元,其他收入为98497.27元。

2、本年支出合计675624.65元,其中基本支出496434.15元,项目支出179190.50元。

二、昌吉州法学会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08113.23元,行政运行收入508113.2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200000元。

三、昌吉州法学会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5624.65元,行政运行支出496434.1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20809.50元。

四、昌吉州法学会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本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为5868.52元。

五、昌吉州法学会“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法学会“三公”经费合计为26375.2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6375.24元。会议费350元。

六、昌吉州法学会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为179190.50元,其中办公费57088.50元,印刷费28384元,邮电费10582.80元,取暖费3685元,差旅费21445元。

(二)昌吉州法学会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昌吉州法学会固定资产年末数为219849元。

附件:昌吉州法学会2015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