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库〔2016〕20号)有关规定,现将州农机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办法,并监督检查所辖区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同各县(市)组织调查研究,定期分析所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及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检验、考核、核发驾驶证、号牌、行驶证和在田间、场院、乡村道路上作业的安全及技术状态的监理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年检年审、季节性检查和其它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检查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纠正违章;
6、负责处理发生在乡村道路以及农村的其它场所农机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接受申请复议;
7、依照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农机监理规费收取和上缴、下返工作,监督检查本辖区农机监理规费和违章处罚规定的执行情况;
8、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考核;
9、负责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农机事故的技术档案管理和农机事故的统计报表工作。
(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农机监理所设置十三个岗位:所长岗位、副所长岗位、业务室主任岗位、会计岗位、出纳岗位、驾驶员管理岗位、拖拉机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监理综合业务岗位、安全检查岗位、事故处理岗位、管理员岗位、考试员岗位。
(三)人员及车辆编制
州农机安全监理所为参照公务员执行单位,编制16人,在职职工15人,其中:正科级5人,副科级3人,科员6人,高级工1人。退休9人,其中:退休正县级1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1人。
州监理所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一辆为自治区统配,不占单位编制。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31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4.73万元,其他收入(存款利息)0.42万元。总支出315.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38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州农机监理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13.7万元,与2014年决算支出减少2%。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项目无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
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2.89万元,与2014年决算支出减少5%。主要用于省市、地州、县市观摩指导业务时接待支出。2015年接待批次15批,接待人数400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十个严禁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州农机监理所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其中一辆为自治区监理总站统一配置移动考试车辆,不占单位车辆编制,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0.81万元,与2014年决算支出减少1%。主要用于赴各县市安全生产检查、路检路查、督察检查各项业务工作时车辆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提倡低碳绿色出行,节约现有业务资金。
州农机监理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农机安全事故处理、违章处理、接受申请复议;负责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检验、考核、核发驾驶证、号牌、行驶证、农机牌照;农机及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年审年检。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和农机安全普法教育宣传,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考核;监督检查本辖区农机监理规费和违章处罚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农机事故的技术档案管理和农机事故的统计报表工作。
公用支出中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占较重比例。
决算报表中“工资福利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单位职工探亲费用。今年下派1位驻村人员增加了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州农机监理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在现有资金条件下,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安排收支。
附件:1、州农机安全监理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2、2015年昌吉州农机监理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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