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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昌吉州商务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02-20 11:35:0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第一部分   昌吉州商务局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落实自治州对外贸易、吸引国内外投资与合作的政策和规定;制定自治州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研究提出自治州流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意见,协调自治州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自治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畜禽屠宰及肉品流通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及相应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再生资源流通管理工作。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自治州对外贸易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自治州进出口配额计划;贯彻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审核上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自治州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组织协调自治州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自治州企业积极参与国外针对我州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等相关工作。

   7、负责自治州外商投资工作。核准权限内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管理、监督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

  8、指导、协调自治州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自治州境外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审核上报自治州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的项目和驻外机构,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申报多边、双边国际及民间无偿援助项目。

   9、负责自治州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组织、管理。编制自治州产业集群招商规划,打造包装、征集筛选、推介发布自治州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自治州招商项目库;落实重大招商项目跟进责任制,负责招商项目的对接洽谈、跟踪服务、推进落实工作;参与评审论证自治州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立项督查、目标考核和统计通报工作。

  10、负责与自治区各地州市及内地各省市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协作工作。负责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指导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协作,开展外引内联、对口支援及有关项目的对接落实工作;组织和参与各类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负责外省市人民政府、企业驻自治州的办事机构和企业联合会(商会)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的引进落实。

   11、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商务局(自治州招商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场运行监测调节秩序科、商贸市场体系建设科、贸易科、外资外经科、招商发展科、经济技术协作科

  (三)人员编制

  自治州商务局(自治州招商局)机关列行政编制21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机关列工勤编制4名。

二、年度收支情况

   上年结转和结余380.4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585.11万元,较去年减少467.93万元(2013年1053.04万元),本年支出847.52万元,较去年减少609.23万元(2013年1456.75万元)。主要是2013年支付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附件:2014昌吉州商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