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昌吉州森林公安局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维护自治州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生态安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自治州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组织指导自治州森林公安业务等工作。(二)内设机构
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内设5个机构,为正科级。其中执法勤务机构设置4个: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综合管理机构设置1个:政工纪检督察科。
人员编制: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核定行政编制23名,领导职数3名(局长、政委、副局长各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
二、经费形式是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4.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40201)236.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202)10.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040299)8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0万元;2014年财政补助收入比2013年增加7.8万元,增加比例2%,增减变化不大。
(二)支出情况
2014年度与2013年度支出相比增加了30.16万元,增减变化不大。
三、人员情况
2014年末在职人员有2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人。退休人员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共计23人。
四、“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13.35万元,公务用车4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201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3.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检测费,执法办案车辆加油及车辆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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