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局
搜本站
搜索
当前页面: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参加2024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27 12:44:08 来源: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地州市科技局,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

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贸促会、自然科学基金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科技园及创新区域协会共同支持的中关村论坛将于2024年4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市举办,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作为中关村论坛的展览板块,简称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与中关村论坛同期举办。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本届“科博会”组团参展工作。本届“科博会”新疆展团将组织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精尖项目参展展示,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行宣传推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25至29日;

      报到时间:2024年4月23至24日。

(二)会议地点: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报到地点:新疆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

二、组团方式

(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组团参展。

(二)各地州市推荐1~3项参展项目,所有参展项目由自治区科技厅统一对接、筛选。

(三)各地州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所属地州市科技企业并带队参展参会。

(四)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等高等院校参展参会。

三、参展费用

新疆展团将统一布展,展位费、特装费、展板设计制作费、证件费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支付。参会参展人员住宿费、餐费、交通费自行承担。

四、相关要求

(一)参展单位须填写《2024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参展项目申报信息》(附件1)。

(二)参展单位须提供企业LOGO原图及参展项目图片素材(5~8张JPEG格式的图片,像素大小不低于120点/厘米)。

(三)参展参会单位须填写《2024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人员报名及住宿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参展参会人员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以姓名来命名,底色为纯色即可)。

(四)请各参展参会企业于4月1日前,将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图片素材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企业全称命名),形成压缩包发送至 kjthjb@126.com邮箱内。

(五)有意向借助“科博会”平台开展签约活动的单位,请于4月1日前将相关活动方案报送自治区科技厅。

五、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参展参会单位和洽谈签约项目,增强参展实效,利用“科博会”平台,宣传推介我区科技成果,促进疆内外合作与交流。

六、联系方式

崔老师  18129247793  

宋老师  13809913566

沈老师  13079958363

邮  箱:kjthjb@126.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