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涛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类101号《关于对昌吉州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开展安全问题整改“回头看”。根据审批主管权限,教育、文旅、科技等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中存在安全隐患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合规机构每季度开展常态化检查。
2.强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等三必管要求,文旅、科技部门分别对属地内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教育、市场监管、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机构年检工作。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对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结合年检结论发布培训机构“白名单”,引导群众选择合法合规培训机构;要加大对各类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或证照不全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整顿,督促机构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审批手续,维护合规机构的权益。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知识,提醒家长防范预付费相关消费风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公布教育、文旅、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畅通违规线索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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