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55号《进一步加强对昌吉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昌吉州学校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给予我们宝贵的建议。
国家和区、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将其作为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校园安全责任,联合各部门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多渠道提高中小学生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全力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组织领导。州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今年上半年已联合成员单位对全州各县市、学校进行了2次帮扶指导,召开了5次全州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州教育局主要领导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持续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针对春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风险增加的实际情况,要求各县市充分发挥校安委会作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常态化做好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教育在先、预警在前、及时响应、处置有力。
(二)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学校充分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将交通安全与学校教育活动有机融合。在放假前、开学后、五一劳动节、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家长会等强化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学校邀请公安交警、法治副校长等专业力量,向学生讲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通过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剖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方式,教育警示中小学生从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屏、黑板报、公众号等途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营造自觉践行文明出行良好氛围。
(三)立足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学校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在学科教学中,常态化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如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小学1—2年级,要求学生“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等;在小学3—6年级,要求学生 “了解本地区交通状况,知道有关交通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等;初中要求学生“理解遵守社会规则和维护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引导学生掌握日常生活中有关安全避险的知识和方法,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如在小学1—2年级,要求学生了解“过十字路口时不闯红灯,走斑马线”“乘汽车时系安全带,头、手不伸出窗外”;在小学5—6年级,要求学生“能够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初中要求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走路、骑车以及特殊气候(如下雨、下雪、大雾等)条件下注意安全等”,引导学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推动多部门综合治理。州、县市教育局坚持疏堵结合、多方联动、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联合多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周边交通治理,定期排查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配备。目前全州各级各类学校门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设施、隔离设施、停车设施等齐全,有力保障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落实护学岗制度,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公安民警辅警、学校安保人员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护学岗”机制。坚持“高峰勤务”机制,相关部门加大警力投入,有效疏导降低机动车流量,引导接送学生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筑牢管控防线,切实保证校园周边道路通畅及学生安全。
(五)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采取错峰分时段上下学的方式减轻交通压力,科学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缓解校园周边交通压力。学校门口两侧均开辟了学生安全通道,保证学生步行安全入校;设立家长接送点,划定家长等待区,确保学生出入通道顺畅。学校加强校内交通秩序管理,实施“人车分离”管理,教学区、学生活动区的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和停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车辆进入校园学生活动区域。教职工车辆从指定校门出入并统一停放管理,学校设置隔离装置,防止学生进入车辆停放区域。
二、2024年春季学期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州教育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昌吉州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特别是针对学生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在公路上追逐打闹、骑车载人、不满12岁骑自行车、不满16岁骑电动车等违反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为,开展了交通安全进校园“五个一”活动(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观看一部交通安全警示片、签订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体验课、制作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在5月份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校内,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累计开展专题讲座200余场次,主题班队会、家长会3000余场,覆盖全州中小学生16万余人。通过昌吉教育公众号、县市融媒体转发温馨提示50余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承诺书等方式,形成家校育人合力。校外,公安交警部门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对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路等涉及中小学生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对中小学不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自行车双手离把、闯红灯、后座载人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拍照取证登记,并向教育部门反馈,由学校对违反交规的学生进行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不文明行为显著减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州教育局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深入实施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提高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特点、生活环境、出行方式及认知能力,将“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安全教育内容融入课堂教学中,构建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不断提升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在寓教于乐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风险识别意识和避险能力,不断提升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的实效。同时,通过开展昌吉州校园安全教育微视频征集活动,鼓励支持教师主动参与到学校安全教育中,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更多的交通安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水平,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教育局
联 系 人:张建丽 电话:18096828685
上一篇: 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
下一篇: 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