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玉燕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98号《关于成立昌吉州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昌吉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经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批准,昌吉州已成立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
一、成立过程
2023年10月底,其亚新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向昌吉州教育捐资1000万,根据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决定成立昌吉州教育基金会,并由州教育局牵头,州民政局配合,负责基金会的筹备工作。12月,基金会成立相关事项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州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筹备组向自治区教育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成立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的报告》等相关材料。2024年2月4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同意成立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的批复》,同意成立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2月5日,筹备组向自治区民政厅提交了《关于设立登记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的申请书》等材料。4月18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同意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成立登记的批复》,正式同意登记设立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
5月16日,召开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成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基金会章程,选举产生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负责人,州教育局原局长武沾清当选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长,州教育局原基础教育科科长徐新平当选基金会副理事长,州二中原高级教师郝华当选基金会秘书长。
二、基本情况
(一)章程规定的基金会的宗旨: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募集基金,开展经常性的全州奖学、助学、奖教、助教及其他有关活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新疆昌吉州育才教育基金会是从事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奖励为全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园)长;资助困难教师、困难学生;奖励昌吉州教育教学水平领先的学校以及开展有助于昌吉州教育事业发展的其他公益项目。
(三)收入来源:主要为组织募捐收入,发起人、理事捐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捐赠;投资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
(四)住所: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文化西路昌吉州教育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联系人:王丽君 电话:0994-234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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