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科教文卫类5号
建议的答复
郑向军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类5号《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进校园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昌吉州教育局认真落实《关于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内涵,将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相结合,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全方位融入学校教育环节,增强青少年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打造文化校园。以县市为主体,州文旅局指导、督促县市文旅局,按照“订单式”“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对接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需求,形成各县市年度非遗进校园计划。建好用好多元校园阵地,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核,提炼契合时代需要的思想理念、道德规范、价值追求,大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思想理念和人文精神,通过整体规划,分块布局,坚持古为今用,通过校园墙壁、文化长廊、宣传版面等载体,将剪纸、书法、篆刻等非遗文化与墙体文化紧密结合,实现环境育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润物无声。
(二)坚持与学科教学融合。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结合学科性质开展实际教学,充分挖掘各课程中隐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资源,探索教学主体与学习主体的融合。通过将戏曲融入到音乐课堂中;将传统体育活动有机融合到体育课堂;将书法、篆刻等融入美术课堂等,构建丰富的课程体系,完善课程评价体系,促进课堂转型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内涵逐步拓展、加深,课程的育人作用日益凸显。2023年,阜康市举办首届“戏曲进校园 国粹伴成长”戏曲比赛活动,师生领略中国戏曲独特的艺术魅力,近距离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
(三)增强“第三课堂”育人实效。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聚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社团,在对传统文化的实践、探究和体验过程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文化认同。目前,全州多所学校开展了葫芦丝、剪纸、书法、篆刻、绘画、刻纸、古筝、泥塑等社团,如,昌吉州实验小学的武术、京剧;呼图壁县五工台镇小学的葫芦络画、剪纸;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的茶艺、编织、中式面点制作等,在提升学生艺术素养的同时进一步坚定了师生的文化自信。昌吉市第八小学成立“郝剪红领巾小课堂”,邀请到昌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郝宪义和他的爱人,为学生传授剪纸技艺,将“非遗剪纸”引入课堂。2021年,昌吉州5所学校入选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优秀文化传承学校。
(四)配齐建强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针对校长、教研员、教师等不同群体,分层次、分专题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提高各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渗透能力。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骨干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同时聘请一批民间艺术家、文化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任兼任教师,助力学校开展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如:吉木萨尔县第四小学聘请舞龙非遗传承人杨学义为校外辅导员,培养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激发学习热情。
(五)提高非遗传承人群补助。自2023年开始,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在国家补助2万元基础上,州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自治区级非遗传承人在自治区补助5000元的基础上,州上再给予补助5000元;州级传承人补助费从2400元提高至5000元。对于在非遗传承、非遗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积极推荐上报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年度非遗人物,对于入选人员给予表彰。
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课堂教育。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系统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体系建设,充分发掘课程中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不断提升课堂教育实效。
(二)强化队伍建设。发挥非遗传承人作用,将有特长、有意愿的学校老师纳入非遗传承人群进行培养、培训,参加文旅部门举办的非遗培训班,学习剪纸、刺绣、回族舞蹈、新疆花儿等非遗代表性项目,扩大非遗传承人群,为“非遗进校园”提供人才保障。鼓励学校聘请宣传文化系统与文化团体的传统文化工作者、民间艺术家等担任兼职教师。
(三)发挥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通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专题讲座、比赛展览、艺术文化节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丰富学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涵。利用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等资源,开展研学活动,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学习空间。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联系人:邓祖照 电话:233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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