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科教文卫类64号建议的答复
张雪莲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类类第64号《关于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解决义务制学校缺少专职校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给予我们宝贵的建议,近年来,昌吉州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加强与编制、卫生等部门沟通联系,多措并举加强学校校医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一、加大学校专兼职校医配备力度。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将学校校医纳入了教学辅助岗。目前,全州中小学已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73名,兼职31名,兼职校医主要由属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兼任。今后将采取学校购买服务和医校合作的校医配备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由财政专项列支;医校合作通过学校与医疗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由医疗机构派兼职医务人员协助学校卫生工作。
二、落实校医“双重管理”制度。由各县(市)教育局联合卫健部门,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配备的校医,其人事和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接受派出和派驻单位双重管理,派出单位负责业务管理和考核,派驻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并及时向派出单位反馈其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
三、落实属地医疗机构医校合作制度。制定医校合作方案,签署医校服务合作协议,由卫健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辖区公立医院与学校医务室帮扶方案和培养计划,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加强业务交流学习,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四、加强学校校医业务能力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对校医岗位培训的要求,由教育局联合州卫健部门,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业务指导,定期对校医务人员开展应急处突、疫情防控、疾病预防等业务培训和帮扶;加强业务培训,将校医纳入规范化培训范围,通过结对帮扶包联机制,定期组织校医到包联医院临床跟班学习、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校医医疗技术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昌吉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联 系 人:丁彦坤 电话:0994-2334025
上一篇: 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
下一篇: 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