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科教文卫类28号建议的答复
齐淑丽代表: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28号《关于进一步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昌吉州学前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并给予我们宝贵的建议。昌吉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的决策部署,高位推动、健全机制,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一、基本情况
昌吉州现有幼儿园224所,在园幼儿42492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20所,非普惠性幼儿园4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70%。昌吉市现有幼儿园80所,在园幼儿18144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77所,非普惠性幼儿园3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6.2%,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39.1%。
二、工作举措
近年来,州党委、政府高位谋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出台了《昌吉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连续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惠民政策,适龄幼儿实现“应入尽入”。一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我州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扩容提质,2017年投入5.5亿元完成78所农村幼儿园“应建尽建”,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园,人口聚居、大的行政村有1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或分园,偏远村有分园或教学点的目标。2019年,我州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全面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完成30所幼儿园的治理任务(昌吉市27所、阜康市2所、木垒县1所),其中新增公办园9所、21所民办园转为普惠园,新增普惠性学位8220个,其中公办幼儿园学位2610个,全州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8.1%,进一步满足了幼儿就近入公办园、普惠园的需求。二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落实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保障机制,全州农牧区公、民办幼儿园均按照每生每年2800元的标准(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幼儿园保教费1100元、幼儿园采暖费120元)拨付补助资金,保障适龄幼儿“应入尽入”。落实城市公办(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600元公用经费,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位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3年2月,昌吉州依据教育部、教育厅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精神,联合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昌吉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昌吉州学前教育改革,高位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州学前毛入园率保持在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城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二)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州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提出的“城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50%”的目标要求,在昌吉市还未标的情况下,将“城市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自治区、昌吉州民生实事工程。在充分考虑出生人口规模、分布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的同时,计划于2023年至2025年,以城市居住社区、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为重点,集中财力、统筹推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投入4.7亿元,新建、改扩建、移交幼儿园21所,增加学位6030个(其中昌吉市投入2.7亿元,新建、改扩建、移交幼儿园12所,新增学位3690个),重点补齐城市普惠性资源短板,逐步化解和消除“大园额”“大班额”现象,最大限度满足幼儿就近入公办幼园的需求。
(三)持续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
通过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多种方式,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举办好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办园资质、园舍安全、保教质量、日常管理等进行全面复查,巩固治理成果。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联 系 人:张建丽 电话:0994-234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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