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31/2019-000026 | 信息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8 |
| 文 号: | 昌州教办发〔2019〕1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9年昌吉州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中小学: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全面提升昌吉州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根据《昌吉州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工作实施方案》(昌州教办发〔2016〕6号)精神,在全州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决定开展2019年昌吉州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一)申报范围:昌吉州普通中小学校
(二)申报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要具有大局观和全局意识,愿意作为昌吉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示范点和实验基地,为推动全州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工作提供服务。
(二)申报学校校长全力支持本校数字校园建设,学校有专职的信息化管理部门,学校师生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
(三)申报学校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如下明显优势。
1.信息化基础设施。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接入昌吉州教育城域网,实现了“班班通”。
2.信息化管理水平。能熟练使用国家、自治区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昌吉州教育云平台。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健全。
3.信息化队伍建设。校长主管学校信息化工作,有专职网管人员;将信息技术培训纳入学校信息化整体工作中,对学科教师有明确的信息化技能要求以及培训计划安排。
4.信息化应用情况。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学校的管理及教育教学水平;学校整体信息化应用效果显著。
三、数字校园建设方案内容
1.方案概述(包含方案提出的背景、概况、目标等)
2.设计方案(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内容以中央电化教育馆下发的《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试行)》为依据,应包含学校已有环境及相关系统分析,拟建内容总体设计,各拟建系统设计说明等)
3.实施方案(应包含学校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技术要点说明,实施计划,组织保障等)
4.经费预算(各项经费预算情况及经费来源)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成立此项工作领导机构,做好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的顶层规划设计,完成本地区申报学校方案初审,统筹做好本县市数字校园示范校的推荐工作。
(二)州直属学校按要求,经学校党委(党总支)会议研究审定后报送。
(三)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中小学校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州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提交推荐学校的《昌吉州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申请书》及方案,以上材料须提交纸质7份(加盖公章原件1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何睿 电话:2333613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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