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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昌吉州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2 18:00: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31/2019-000034 信息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昌吉州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4-22
文  号: 昌州招字〔2019〕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做好昌吉州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工作的通知

五家渠市教育局、招生办,各县市教育局、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自治区招委会下发的《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现将自治州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地点及时间

测试地点 测试时间

乌鲁木齐市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4月26日-28日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二、测试内容

(一)测试工作依照《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工作手册及评分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凡报考2019年区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社会体育等)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800米跑。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三)考生于4 月21 日起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须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及体育类专业测试诚信承诺书)并承诺。在网上自行打印《自治区2019 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准考证”),凭专业测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

(四)各中学必须在考生的“专业测试准考证”上加盖学校公章。

(五)测试中考生应严格服从测试点工作人员的测试安排、严格遵守体育术科测试纪律,严禁出现他人替考、代考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任何一名被测试点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事实记入考生当年的诚信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六)为保障测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县市招办必须选派一名认真负责的老师担任本县市领队,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县市的带队教师及考生,带队教师应为考生妥善保管财物,配合县市领队工作,并做好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有关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和安全方面的考前教育,及时掌握考生思想动态和考试情况,做好失利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各县市领队在测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必须保证联系畅通。各县市领队名单须在4月10日以书面形式报昌吉州教育考试中心(表样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一)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必须先由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在高考报名平台学校端进行体育加试考生确认,所有确认工作必须在4月5日前完成。

(二)考生必须持《体育专业测试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到规定的测试点参加测试(规定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

(四)参加体育专业测试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费及测试费,收费按测试点规定标准92元/人执行,测试费由县市领队收齐,收费工作4月5日前完成,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办法及要求按照2019 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根据《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测试。

(二)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参加相关的测试。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测试。

(三)各县市、学校要向考生公布乌鲁木齐市测试点的举报电话:0991-8810116

附件:1. 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规则

2. 各县市领队教师汇总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招生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