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31/2019-000024 | 信息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4 |
| 文 号: | 昌州教安发〔2019〕7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自治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生字〔2019〕2号)的要求,州教育局制定了《自治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
自治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加强全州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根据《自治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昌州安生字〔2019〕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度,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持续做好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进行、深入开展,切实取得实效。现成立全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武沾清 州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州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兴胜 州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徐新平 州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景志伟 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海兵 州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李万林 州教育局成职教科科长
杨再励 州教育局民管办主任
李晓莉 州教育局信息中心党支部书记
张 红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学科科长
邓祖照 州教育局思政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检查督导,指导全州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安全科,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 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到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延伸至每一处重点场所、每一个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
(二) 检查内容:
1.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等贯彻落实情况。
2.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职责,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并全面掌握重点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3.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接送学生车辆状况是否良好,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行驶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极端天气是否采取安全措施。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是否有车辆超员、超速接送学生,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校园内开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栏,对交通安全知识、“爱路护路”进行深入宣传的情况;将交通安全教育课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的情况。及时提醒广大师生安全出行,避免摔伤意外,提示告诫工作的落实情况。
4.消防安全。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未经消防达标验收校舍办理消防合法手续情况;应急指示灯、指示牌等消防标识是否完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和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礼堂的舞台灯光、幕布是否符合消防防火要求;师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食堂燃料(石油、天燃气)安全使用情况,油烟机是否及时清理;配电房是否堆放杂物。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学生及家长安全使用燃气淋浴器。
5.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重点检查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使用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储存场所落实“五双”管理制度,有无防盗、防爆、防火等措施;库存危险化学品清点、登记情况,帐物是否相符;危险化学品柜建设情况;分类保管情况;取用登记情况;使用、回收、销毁等情况。
6.食品和卫生防疫安全。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饭菜48小时留样和饮水安全情况;食堂餐具消毒情况;食堂仓库货物摆放和规范管理情况;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堂使用燃料的安全管理情况。加强传染病的防控,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学校是否对防范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和 “手足口”病等落实晨检午检制度。
7.特种设备。要检查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相应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设备运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
8.安全预案、制度排查。学校安全预案、制度是否符合学校实际。安全预案、制度的制定者和涉及人员是否知晓其基本内容。学校安全分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知晓《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标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学校安全管理方面重要规范和文件的基本内容。排查学生间是否存在重大矛盾,加强教育和疏导,构建和谐的师生、同学关系。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排查学生是否在校内持有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
四、检查方式
(一)学校全面自查。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
(二)各县市教育局全面检查。各县市对所属学校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层层将安全生产检查责任落实到学校、科室和具体岗位人员。充分发挥专家查隐患的作用,邀请公安、消防、食品、卫生、质监、住建和应急等部门进校园,帮助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对已命名的区、州级“平安校园”以自我管理为主,对其它未命名学校特别是对未评为平安校园的学校、近三年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学校,要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三)州教育局重点督查。州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州直属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摆在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负起相应责任,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即知己改的迅速抓好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治,盯紧督办,务求整治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强化应急。要充分利用班会、宣传栏等途径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广大师生安全素质。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信息报送时限,按要求向州教育局报送校园安全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漏报等问题发生。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学校于4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报州教育局安全科,自4月份起,每月14日、29日12时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州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2343582(兼传真)
电子邮箱:551158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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