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31/2019-000005 | 信息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22 |
| 文 号: | 昌州教基发〔2019〕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做好自治州2018-2019学年寒假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使用的通知 | ||
各县市教科(育)局、州直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2018-2019学年寒假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在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以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作用,现就做好自治州2018-2019学年寒假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使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作用
教育系统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少年宫,以下称“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是校外育人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资源,发挥其应有作用。
(一)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阵地作用。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坚持“活动育人”,充分利用假期为广大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做好服务,要以教育实践、特长培训、场馆开放、研学旅行等活动形式为主要抓手,通过组织策划和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文艺体育、科学技术普及、劳动和社会实践、冬令营、游戏娱乐、研学实践、中华文化传承等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服务引导广大青少年快乐学习、健康生活、全面发展。各县市教科(育)局要积极调动各方力量,给予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寒假期间开展各项活动足够的支持和充足的保障。
(二)增强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吸引力。昌吉州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要充分发挥作用,设计开展创新实践型学习体验活动,提高综合实践基地的吸引力。要不断提高场所的接待能力,做到对全州中小学生全面、有序开放。昌吉州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要多措并举,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和方式不断提高自身影响力,接受各县市校外活动中心和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基地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发挥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应有的阵地作用和育人功能。
(三)规范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全社会齐抓共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联合行动,是一种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各县市教科(育)局要对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开展的指导帮助和管理备案,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要充分利用我州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自治区部分(邻近)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联合开展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让孩子们走出题海书山,走进社会自然,培养发现探索精神,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坚决杜绝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中的商业渗透。
二、科学安排中小学生假期学习生活
假期是调节学生身心、实践拓展、查漏补缺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县市教科(育)局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和谐,有意义的寒假。
(一)认真落实减负措施。各县市、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对寒假作业要认真遴选,合理安排,分层布置,确保实效,要适当减控学科书面寒假作业,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课外负担,要倡导孩子们参与家庭劳动,多读有益课外书,增长见识,拓宽知识面。中小学校要引导中小学生收听收看《新闻联播》,知晓国内外大事,提升自我学习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怀。
(二)合理做好培优补差。为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质量,寒假期间,各县市教科(育)局要结合本县实际、学生需求,因地制宜,认真查漏补缺,合理安排中小学校做好补差工作,要帮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较弱的学生通过强化训练得以提高。各中小学校要给教师、学生算好时间账,细化工作安排,让教师、学生心中有数。各县市教科(育)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统筹安排好高三补课及培优补差,严禁学校收费补课。
(三)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各县市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科学育人观念,让孩子过一个快乐且有意义的寒假及春节。
(四)及时做好归纳总结。各县市要认真归纳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以及在开展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动态,交流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寒假期间,州教育局将对各地寒假期间执行通知情况进行调研,适时总结表彰。
各县市落实情况请于2019年2月27日之前形成书面材料,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马宾成 联系电话:18699409237
电子邮箱:330680071@qq.com
附件:昌吉州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自治区(部分)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19年1月22日
附件
昌吉州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自治区(部分)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一、昌吉州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地 址:呼图壁县
联系人:张 慧 15699245222
二、自治区部分(邻近)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一)乌鲁木齐市
1.自治区博物馆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北路581号
联系人:周 宁 帕丽巴克 0991-4536436
2.八路军办事处(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392号
联系人:古力米拉 麦提拜尔 099412860393
3.新疆儿童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联系人:贺文英 0991-2663246
4.乌鲁木齐市博物馆—毛泽民故居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民德路29号
联系人:米 拉 13199801200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
联系人:刘 鹤 18129224123
6.新疆古生态园(新疆野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158
联系人:于春伟 13579859018
7.新疆文化出版社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
联系人:牛乾坤 15894623209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人:潘晓鹏 0991-4680385
(二)昌吉州
9.北庭古城遗址(吉木萨尔县北庭学研究院)
地 址:吉木萨尔县
联系人:常建军 18099947199
三、自治区部分(邻近)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
乌鲁木齐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知星路899号
联系人:于 婧 0991-3958702 199908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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