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使用情况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15/2016-000020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经信委 | 发文日期: | 2016-08-03 |
| 文 号: | 昌州经信〔2016〕15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调查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使用情况的通知 | ||
各县市经信委,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城市人居环境,根据《自治州“蓝天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方案》(昌州政办发〔2016〕8号),进一步推动昌吉州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地区环境质量。现将州环保局《2016年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梳理工业燃煤锅炉整治情况。
州经信系统负责“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请你们调查核实工业燃煤锅炉改造情况,包括实施进度、改造内容等。每个实施燃煤锅炉改造的企业,要有开展工作的书面印证材料,整体工作完成以后,各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上述调查核实情况,请以书面的形式,于8月20日前报州经信委资源科。
联系人:自治州经信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计新科 18997561089
附件:2016年工业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会员会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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