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搜本站
搜索
关于昌吉州游泳运动协会成立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09-26 12:33:08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关于昌吉州游泳运动协会成立的批复

 

昌吉州游泳运动协会发起

你们提交《关于申请成立昌吉州游泳运动协会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相关规定,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申报程序合法。我局研究决定同意成立昌吉州游泳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行业管理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协会于本批复下达之日起60日内召开会员大会,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章程,选举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产生执行机构。会后30日内携相关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人登记证书颁发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协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举办重大活动应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提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备。

协会要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培养青少年游泳技能,引导更多游泳爱好者参与游泳健身活动,助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协会的印章样式、银行账户及时报我局备案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资料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