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提案
对自治州第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经济建设类第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5-21 17:22:06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张成军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15号《关于改善我州中小微民营企业经营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您在提案中,围绕昌吉州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改进调研方法、加强公务人员和企业培训、引育人才等方面提出下一步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您对昌吉州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注,经研究,现向您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方面

一是2023年,我州率先建成了全疆首个集法律服务要素集约化、专业化、智慧化于一体的全域法务区。以“法治综合服务区”“法治投诉服务区”“法治营商+文化服务区”三大服务区建设为重点,打造“20分钟法律服务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专业精准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二是实施包容审慎的执法司法措施。坚决防止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严防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两级法院开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积极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建立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团队,92%的简案实现集中快速审理。三是强化知识产权联动保护。印发《关于加强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有效衔接的意见》《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开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联合走访座谈。2023年,两级法院依法审理涉知识产权案件243件,助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四是细化完善税费政策标签体系,以线上小视频、“税务小课堂”“政策云直播”等方式向小规模纳税人宣传各类减免优惠政策。结合“大走访”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让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扩面增效做好政策服务,坚持把政策服务作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按照国家、自治区加大对民营企业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的要求,协调各部门惠企政策在政府网站公开,加大与工商联常态化工作联系和业务协作。

二、改进调研方法方面

一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昌吉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54项,建立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制定公示对企检查事项内容清单,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推动实现对同一企业“一次检查、多任务实施”,严禁无执法权的单位进企检查,坚决做到“无事不扰”。二是建立州发改委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热情周到、有求必应、注重实效”原则,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有效沟通纽带,通过各种形式和民营企业进行交流、了解情况、听取建议,稳妥精准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建立从问题反映到落实解决的闭环机制,加强部门、科室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部门坚决执行中央号召的“四不两直”,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真实想法、发现真实存在问题,避免民营企业在上级监督检查前“层层准备”、监督检查中“层层陪同”、监督检查后“层层过问”的问题。实行联合服务,各涉企部门组团入企,会商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推动各项工作“一次办结”,避免出现“政出多门”现象。

三、加强公务人员和企业培训方面

一是坚持把企业家教育培训作为州党委党校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3年先后组织108名两新党组织书记和民营经济人士赴内地观摩学习。二是开展“强党建 促发展”活动。培育非公企业党建品牌15个,创建“党员示范车间”“党员示范班组”“党员先锋岗”,设置党员先锋岗(责任区)1136个。制定园区“一起益企”联席会议规范流程,建立两新党组织收集“报单”、两新工委统筹“派单”、职能部门协作“办单”的服务机制,召开联席会议96场次,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319件。三是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指导,举办“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及支持政策、中小微系列信贷产品宣介等政策宣讲活动6期,参与收听收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000余人次。举办“昌吉州民营企业抢抓新疆自贸区建设机遇,发展外向型经济政策辅导”,参加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00余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专业能力,通过组织不同层级的学习培训,强化案例解读,提高工作水平。同时,用好州工商联抖音“惠企政策直播间”等各类新闻媒介,及时高效宣传解读各类惠企政策,切实把政策效能转化为企业的发展动能。

四、引育人才方面

一是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政治引领。有序推进“党建入章”工作,因企制宜分类制定章程修订模板,推动59家非公企业“党建入章”,486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落实党组织和管理层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非公企业发展党员“火种计划”,以“三有”非公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从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负责人中发展党员,2023年在民营经济人士中发展党员31名。二是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积极组织州内民营企业申报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项目,大力实施“庭州英才”人才计划,落实昌吉州加强和改进人才引进培育工作“20条措施”,对携带创新技术、科技项目来昌从事创新创业投资的人才给予引导投资。截至目前,共有175名民营企业优秀人才(团队)入选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项目,123名优秀人才(团队)拟入选“庭州英才”人才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开展百名民营经济企业家“青雁”培育工程。依托福建省民宗厅“青雁”培育援疆项目,用三年时间培育百名年轻民营经济企业家。用好自治州人才引育20条措施,持续释放人才政策红利。积极申报实施自治区“天山英才”和自治州“庭州英才”计划,支持企业培育本土产业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对优秀青年人才实施重点支持。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全面落实产学研联合培养的“双导师制”,推动高职院校高质量培养和输出技能型人才。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