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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27 18:31:05 来源:法规处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委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11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如下渠道予以反馈:

1.电子邮箱:fgc@xjdr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2.联系电话:0991-28230242839273;

3.信函请邮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55号西后街集中办公区5号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邮编:830002),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职权调整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拟调整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