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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昌吉州奇台县2024年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7-10 19:45:11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昌吉州奇台县2024年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奇发改投资〔2024〕19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昌吉州奇台县2024年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的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4〕69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吉州奇台县2024年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2403-652325-89-05-30870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97.84平方米,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9.55米,采用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一层主要为居民活动室、书画室、警务室、值班室、卫生间组成,二层主要为大厅、办公室、活动室、卫生间。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水、排水、电气管网等附属设施。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9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1.1万元,预备费3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