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昌吉州木垒县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木发改字〔2024〕195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昌吉州木垒县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营商评字〔2024〕70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吉州木垒县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09-652328-04-05-61675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供热管网工程。改扩建供热管网3990米(管沟长度),管径为DN400,其中:胡杨路管道长度2858米(管沟长度),管径DN400;工业园区内1132米(管沟长度),管径DN400;管道采用双面螺旋缝埋弧焊钢管,保温材料采用聚氨脂泡沫塑料,供热管网采用有补偿直埋敷设,补偿器采用焊接波纹补偿器。管道在穿越G7高速段采用顶管方式。设置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座,钢筋混凝土补偿器井42座,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2座,固定墩45个,2×DN800钢筋混凝土顶管65米。沥青恢复面积为13564.6平方米。
(二)配套设施工程。电锅炉房改造成隔压换热站,新增35MW板式换热器2台,新增132KW循环泵1台,新增自动控制系统1套及附属设施。隔压换热站除污器选用DN400旋流扩容除污器,压力等级2.5MPa,一次侧和二次侧站内管道为DN400,阀门选用法兰蝶阀。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概算2919.4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310.98万元,其他费用469.44万元,预备费139.02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上一篇: 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昌...
下一篇: 昌吉州发改委关于北...